江西樟树:中介机构每卖一套商品房财政奖励1000元_新浪地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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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樟树:中介机构每卖一套商品房财政奖励1000元

提要:近日,江西省樟树市发布《关于促进樟树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分别从实行购房和销售补贴政策、优化房地产配套规划、加大金融政策支持力度、拓展库存去化渠道、促进房地产业发展、优化政务环境等六个方面,出台多条针对性措施,以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近日,江西省樟树市发布《关于促进樟树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分别从实行购房和销售补贴政策、优化房地产配套规划、加大金融政策支持力度、拓展库存去化渠道、促进房地产业发展、优化政务环境等六个方面,出台多条针对性措施,以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观点新媒体获悉,《措施》提出中介机构每销售一套商品房奖励1000元。凡在2022年6月30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已备案的中介机构每销售一套商品房,由收益财政给予1000元奖励。同时在落实购房契税优惠方面,凡在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二手房且在2022年12月31日前缴清契税的,由受益财政按其所缴契税额的50%对购房人予以消费补贴。

  此外,《措施》提出下调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比例。引导商业银行加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投放,采用商业银行按揭贷款购房的,首套房首付比例下调至20%,二套房最低可按30%执行。对于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首付比例下调至20%。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住房贷款可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另悉,《措施》还提出符合国家二孩、三孩政策的家庭,凭户口本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分别给予300元/平方米、500元/平方米补贴。促进非住宅商品房租售,鼓励企事业单位购买或租赁存量非住宅商品房作为办公用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将非住宅商品房转为自持物业进行经营,开展房屋租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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