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驻马店西平县:购房补贴最高可达1.5万元_新浪地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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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驻马店西平县:购房补贴最高可达1.5万元

提要:日前,河南省驻马店市西平县政府发布了《关于印发西平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内容涉及优化用地供应结构、简化房地产项目审批流程、优化项目预售监管制度、降低个人住房消费负担、施行购房补贴政策及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等。

  日前,河南省驻马店市西平县政府发布了《关于印发西平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内容涉及优化用地供应结构、简化房地产项目审批流程、优化项目预售监管制度、降低个人住房消费负担、施行购房补贴政策及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等。

  在优化用地供应结构方面,当地将下调土地竞买保证金比例。土地竞买保证金最低比例下调至出让总起始价的20%。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可分期缴纳,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的50%的首付款,余款要在合同签订后1年内缴清。调整合同履约保证金制度。对新供应的项目,不再收取合同履约保证金。对原已收取合同履约保证金的项目,已开工建设且不造成闲置的,由财政和税务部门审提意见后,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用于项目建设。

  简化房地产项目审批流程方面,房地产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控制在30个工作日以内。实施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证,企业在土地竞买成功后,可凭用地预审意见、规划条件、成交确认书和承诺书等材料,先行办理第一阶段施工许可证。房地产开发项目按民生项目进行扬尘管控,增加有效施工天数。

  落实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缓缴政策方面,对受疫情影响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应缴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向县政府提出申请,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后予以延期缴纳,延期缴纳时间自属地政府批准之日起最长不超过6个月,并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前缴清。

  优化项目预售监管制度方面,放宽预售许可形象进度条件。多层建筑形象进度达两层、小高层建筑达到三层,高层建筑形象进度达到五层的楼栋,可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纳入失信企业名单的除外)。在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同时,大力推行网络延伸服务,推行“不见面”全流程网上服务模式,即时办结资金使用审核,并督促监管银行将审核后的申请资金同步拨付到指定账户。增加预售监管资金拨付频次,在原来“六节点”拨付基础上,实行“无节点”申请拨付方式,提高企业资金周转率。

  降低个人住房消费负担方面,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投放,严格落实上级调控政策,及时下调住房贷款利率。对已结清首套住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购买住房,执行首套住房贷款政策。

  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方面,鼓励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购房,资金不足的使用“公积金+商业银行“组合贷款,各合作银行和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使用组合贷款。凡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外来务工人员,均可按照本地缴存职工同等条件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积极开展异地贷款业务,支持异地缴存职工在我市县购房置业,不得限制符合条件的异地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若资金不足需轮候时,与本地职工同等轮候。

  施行购房补贴政策方面,自发文之日起,凡在该县城区购买商品住房并提供已网签备案购买合同、税务发票、转款凭证的居民,予以购买补贴,购买90平方米以下商品住房的居民,可申请1.5万元购房补贴;购买90-120平方米商品住房的居民,可申请1万元购房补贴;购买120-144平方米商品住房的居民,可申请0.8万元购房补贴。购买补贴自文件印发之日起8个月内有效,先购先领、领完即止。

  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方面。定期组织银企对接,为银企双方搭建桥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依法依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对符合政策的房地产项目,适度加大流动性贷款等支持力度,对受困企业贷款展期、续贷,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保持企业融资连续稳定。鼓励以银行保函等形式代替按揭贷款保证金,以便企业灵活运用该部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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