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新市镇住宅建筑高度原则上不超36米
提要:5月9日消息,湖北日报报道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近期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武汉市居住用地建设强度管理的意见》,通过严控建筑高度、降低建设强度的方式,提升居住品质。
5月9日消息,湖北日报报道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近期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武汉市居住用地建设强度管理的意见》,通过严控建筑高度、降低建设强度的方式,提升居住品质。
意见中明确,不同建设强度分区的基准容积率控制指标,其中,新(副)城居住用地最高容积率不得大于2.5,新市镇居住用地最高容积率不得大于1.6。严格控制新建住宅建筑高度,实现建筑高度的分区管控。主城区以中高层与高层住宅空间形态为主,新(副)城以多层与中高层住宅空间形态为主,新市镇以低层与多层住宅空间形态为主。采取整体原则性控制,局部可适当突破的方式进行管控。其中主城区住宅建筑高度原则上不超过100米,新(副)城住宅建筑高度原则上不超过80米,新市镇住宅建筑高度原则上不超过36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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