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室内防水设计年限、建筑层高不应低于3.00m!住建部再次对《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_新浪地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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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室内防水设计年限、建筑层高不应低于3.00m!住建部再次对《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

提要:日前,住建部发布关于《住宅项目规范》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住宅项目规范》已起草完成,在前期多次征求意见基础上修改完善并经专家审查通过。现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整理:度川管理研究部

  日前,住建部发布关于《住宅项目规范》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住宅项目规范》已起草完成,在前期多次征求意见基础上修改完善并经专家审查通过。现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前是在2019年2月18日第一次征求意见,来看看主要不同的点:

  设计年限

  2022版区分出室内工程防水设计年限不应低于25年,2019版为屋面与卫生间防水不低于20年,本次提高了要求。

  2022版

  2019版

  套内空间

  2022版提出了「新建住宅建筑的层高不应低于3.00m」和「新建住宅建筑户门的通行净宽不应小于0.90m」,2019版的建筑层高为2.8m。

  2022版

  2019版

  电梯

  2022版提出了「入户层为二层及二层以上的住宅建筑,每单元应至少设置1台电梯」,2019版则要求的是四层及四层以上。

  2022版

  2019版

  取消关于套内面积的相关条款

  2019年的征求意见稿提出「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计价」,当时引发了热议。

  2019版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

  这个征求意见稿,征求的是对一项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意见,因为这个《规范》是开展工程建设活动的“底线”要求,具有“技术法规”性质,在我国工程建设标准规范体系中位于顶层。

  也就是说,这个规范未来约束的是工程建设行为,约束对象是住宅项目的建设单位。这与我们所关心的住宅交易到底是以“建筑面积”“公摊面积”来计算,并无直接关系。与我们大家关心的物业费、取暖费以何标准收取,也没直接关系。

  如果真的要实施套内使用面积计价,要看另一份文件,即《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8号,2001 年)——这份文件至今有效,其第十八条明文规定:「商品房销售可以按套(单元)计价,也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

  难言的“公摊面积”

  之所以大家对这个话题这么关注,确实是这些年来,“公摊面积”让一些购房者感到“很受伤”。

  说这个话题前,我们先了解一下什么是公摊。公摊面积就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的简称,它与套内建筑面积之和构成了一套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它包括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电(楼)梯前厅等等等等。

  公摊面积=商品房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

  对于公摊面积的处理,由于目前我国尚无明确法律法规予以明确,使其成为房地产交易过程中争论的焦点。

  因此很长时间里,我们经常会看到媒体有报道,公摊面积由于缺少标准,不仅会让消费者在购房时需支付更多购房款,还要多支出物业费、取暖费等更多成本。

  所以,“公摊”,实在是一个大家关注的话题,一有风吹草动,难免引来猜测无数。

  按套内面积计价有利有弊

  国际上大都是以套内面积计价,为什么中国要以建筑面积计价?重庆就是以套内计价,其他城市为什么不好好学学重庆?

  这种做法当然是好的,按套内面积计价,这样我们购房者买多少平方就得到多少平方,很直观。但是,我们必须同时接受一个后果:同一楼层同一个单元就是七八户,跟重庆一样。

  按套内面积计价,地产商就必须把套内面积做到最大化,公摊面积能省则省,这样才能实现销售金额最大化。省公摊的最有效办法,就是在同一楼层同一个单元内排布七八套住房。

  全国只有重庆的住宅楼盘普遍如此,其他城市都是同一楼层同一个单元内排布二至四套住房。

  2022版征求意见取消了相关描述,也避免了大家的误解。

  当然了,我们主要挑了一些重点来对比,两版之间还有其他的区别,大家可以下载电子版自行对比:

  2022:

  2019:*本文系建筑管理整理转载务必注明来源,违者必究

  编辑:度川管理研究部

  附原文:

  根据我部工程建设标准编制工作计划,《住宅项目规范》已起草完成,在前期多次征求意见基础上修改完善并经专家审查通过。现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bz_mohurd@163.com。

  2.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邮编100835。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28日。

  附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2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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