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发布“非改租”操作规程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颁建设总方案_新浪地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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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发布“非改租”操作规程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颁建设总方案

提要: 9月3日,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公示,该局于近日印发了《存量非住宅类房屋临时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操作规程》,同步发布了存量非住宅类房屋临时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审查标准。

  9月3日,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公示,该局于近日印发了《存量非住宅类房屋临时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操作规程》,同步发布了存量非住宅类房屋临时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审查标准。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规程明确,存量非住宅类房屋是指厦门市行政辖区内经合法批建并已取得土地房屋权证的商业、办公、旅馆、厂房、仓储、科研教育等非住宅类存量房屋。其中,商办类房屋应以地块、楼栋(梯)或独立楼层为申请单元,厂房、仓储类应以地块、楼栋为申请单元,旅馆、科研教育类应以地块为申请单元。

  存量非住宅类房屋临时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审查技术标准规定,非住宅类房屋临时改造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项目一般需位于工业控制线以外,改造后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得少于50套(间)且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改建住宅户型建筑面积不得超过70平方米且30-45平方米的小户型建筑面积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一半。改建项目应按照相关停车位配建标准尽量多设置停车位。

  另外,规定还指出,除强制性规范必须增设和在原有结构空间内无法布局的消防通道、电梯等配套设施外,改建项目不得增加建筑面积、用地面积,强制性规范要求增设部分需提供相关主管部门意见。

  改建也不改变原建筑结构、不改变原建筑高度、不增设夹层、不增加项目用地面积及建筑面积、不实施拆除重建。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方案公布 总面积约106平方公里

  9月5日据新华社报道,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方案明确,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实施范围为横琴岛"一线"和"二线"之间的海关监管区域,总面积约106平方公里。其中,横琴与澳门特别行政区之间设为"一线";横琴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其他地区之间设为"二线"。根据横琴全岛客观现实情况,对合作区进行分区分类施策管理。

  其中,澳门大学横琴校区和横琴口岸澳门管辖区,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管理,适用澳门有关制度和规定,与其他区域物理围网隔离;粤澳双方共商共建共管共享区域采用电子围网监管和目录清单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实施特殊政策。

  “一线”放开方面,对合作区与澳门之间经“一线”进出的货物(过境合作区货物除外)继续实施备案管理,进一步简化申报程序和要素。研究调整横琴不予免(保)税货物清单政策,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不予免(保)税的货物及物品外,其他货物及物品免(保)税进入。

  “二线”管住方面,对合作区内企业生产的不含进口料件或者含进口料件在合作区加工增值达到或超过30%的货物,经“二线”进入内地免征进口关税。从内地经“二线”进入合作区的有关货物视同出口,按现行税收政策规定实行增值税和消费税退税。

  方案提出,发展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的新产业,包括科技研发和高端制造产业、中医药等澳门品牌工业、文旅会展商贸产业、现代金融产业;对合作区符合条件的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在合作区工作的境内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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