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副总理孙春兰:研究实施差异化租赁和购房优惠政策
7月27日,全国优化生育政策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出重要批示。
李克强批示指出:人口问题是关系中华民族发展的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问题。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我国人口发展变化形势作出的重大决策,是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实施好三孩生育政策。切实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加快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相关经济社会政策与生育政策配套衔接,减轻群众生育、养育、教育负担。要维护好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措施,狠抓工作落实,把这项利国利民的好事办好!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孙春兰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抓紧推进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工作,清理废止社会抚养费等规定,加强政策调整衔接。加快推进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扩大妇幼健康资源供给,提升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能力,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
她表示,要完善托育服务体系,综合运用规划、土地、住房、财政等支持政策,发展普惠托育服务,鼓励用人单位等社会力量提供多种形式托育服务,2025年每千人口托位数达到4.5个。研究推动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研究实施差异化租赁和购房优惠政策,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
同时,她强调,要保障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尊重妇女生育价值,严格落实产假、哺乳期假等制度,依法维护妇女劳动和社会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