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新版《住宅设计标准》7月1日起实施,涉及电梯这些内容_新浪地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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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新版《住宅设计标准》7月1日起实施,涉及电梯这些内容

提要:5月20日是第10个全球无障碍宣传日,第七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已超2.6亿,失能半失能老年人超过4200万,残疾人超过8500万,还有不少伤病人员、儿童等弱势群体,无障碍环境建设的需求越来越突出。

  5月20日是第10个全球无障碍宣传日,第七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已超2.6亿,失能半失能老年人超过4200万,残疾人超过8500万,还有不少伤病人员、儿童等弱势群体,无障碍环境建设的需求越来越突出。

  一直以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积极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于不久前修订并正式发布的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在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基础上,从电梯设置、机动车停车位、室外活动空间、养老服务等多方面细化提升了住宅无障碍与全龄友好设计要求,体现了对弱势群体的关爱。《标准》将于2021年7月1日实施。

  新建四层及四层以上住宅或住户入口层在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0m时,必须设置电梯并满足无障碍使用要求。十一层及以下设置公共电梯的住宅,每单元设置电梯不应少于1台;七层至十一层住宅应配置可容纳担架(可用削角担架)电梯;十二层及以上的住宅,每单元设置电梯不应少于2台,其中应设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电梯(可兼做消防电梯)。住宅电梯应在设有户门的公共部位设站,并且每居住单元至少应设置1部能直达户门层的无障碍电梯。

  住区内应设置无障碍机动车位,无障碍机动车位不应少于总车位数的0.5%。无障碍停车位的一侧或与相邻停车位之间留有宽1. 20m以上的轮椅通道,方便肢体障碍者上下车。当住宅地下室功能为非机动车库、汽车库、储藏室时,每单元至少应有一台无障碍电梯到达该层,当有高差时,应设无障碍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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