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发布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意见 坚持房住不炒
提要:6月10日,新华社发布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以下简称为《意见》)。
6月10日,新华社发布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以下简称为《意见》)。《意见》明确了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发展目标,赋予浙江重要示范改革任务,先行先试、作出示范,为全国推动共同富裕提供省域范例。
《意见》围绕构建有利于共同富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提出6方面、20条重大举措。其中,《意见》提到要持续改善城乡居民居住条件。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确保实现人民群众住有所居。
?针对新市民、低收入困难群众等重点群体,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对房价比较高、流动人口多的城市,土地供应向租赁住房建设倾斜,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租赁住房,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加快完善长租房政策,使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
?同时,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社区建设,提升农房建设质量,加强农村危房改造,探索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基本住房安全保障机制,塑造江南韵、古镇味、现代风的新江南水乡风貌,提升城乡宜居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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