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住建厅通报2020年第3-4季度绿色建筑项目实施情况_新浪地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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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住建厅通报2020年第3-4季度绿色建筑项目实施情况

提要:为贯彻执行国家、省绿色建筑有关政策规定,加强绿色建筑管理,提高设计和施工图审查质量,我厅将绿色建筑设计、施工图审查情况纳入全省季度勘察设计质量抽查内容。按照抽查制度和程序,2020年第3-4季度,我厅在施工图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共抽取114个完成了施工图审查的项目(其中第3季度74个,第4季度40个),在对抽取的项目进行勘察设计质量检查的同时,对项目落实绿色建筑政策规定的情况进行了检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执行国家、省绿色建筑有关政策规定,加强绿色建筑管理,提高设计和施工图审查质量,我厅将绿色建筑设计、施工图审查情况纳入全省季度勘察设计质量抽查内容。按照抽查制度和程序,2020年第3-4季度,我厅在施工图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共抽取114个完成了施工图审查的项目(其中第3季度74个,第4季度40个),在对抽取的项目进行勘察设计质量检查的同时,对项目落实绿色建筑政策规定的情况进行了检查。

  一、检查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1号)

  2.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在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建设中全面推进绿色建筑行动的通知(建办科〔2014〕39号)

  3.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13〕18号)

  4.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六部门关于大力推进建筑领域向高质量高品质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湘建科〔2018〕218号)

  5.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绿色建筑工程设计要点(试行)》《湖南省绿色建筑工程技术审查要点(试行)》的通知(湘建科函〔2019〕181号)

  6.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民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相关管理工作的通知》(湘建科〔2019〕244号)

  二、检查结果

  (一)未执行绿色建筑及相关政策规定。

  114个抽查的项目中,有14个项目应做、但未做绿色建筑,包括市级项目7个,县级项目7个。其中6个为学校,5个为政府投资建筑,3个项目为2019年6月后开工的市州中心城市项目。根据政策规定,这些项目均应实施绿色建筑。附件中1号-6号项目在系统“工程项目信息概况/房建工程信息”中的“是否绿色建筑”栏目,建设单位填报“否”,且已分别由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二)相关责任主体忽视绿色建筑要求。

  本次抽查项目中,已申报了绿色建筑项目的,存在着建设单位未按照要求提交绿色建筑技术资料;设计单位未按照绿色建筑相关技术标准或《湖南省绿色建筑工程设计要点(试行)》进行设计;审图机构未严格按照《湖南省绿色建筑工程技术审查要点(试行)》进行审查的问题。如湘潭大学北苑学生综合食堂项目、益阳市老年康复中心二期工程(益阳市优福老年康复中心)、祁东县鸟江区域性敬老院、双牌县人民医院医技楼、绥宁县殡仪馆、资阳区怡康养老服务项目在系统中没有任何绿色建筑资料。枫溪学校项目仅提供绿色建筑设计说明,缺少全套绿建证明资料。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小学新建综合楼绿色建筑资料不齐(如缺少设计审查表、土壤氡浓度检测报告、风环境模拟报告、采光分析报告,材料用量比例计算书等)。

  三、结果处理

  本次检查按照项目属地管理原则,一是对未按要求实施绿色建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通报;二是对未按绿色建筑标准要求实施的建设、开发单位进行通报;三是对未按相关规定进行设计、施工图审查的单位或机构进行通报(附件:2020年第3-4季度未按要求实施绿色建筑项目清单);对于情节严重的,我处将会同相关处室约谈责任单位。请各市州建设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绿色建筑政策文件,加强对本辖区绿色建筑设计和施工图审查管理,组织开展对本次通报项目的整改工作,并举一反三,对今年以来本辖区项目进行复核查验。请于2021年5月31日前将本次通报项目的整改结果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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