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住建厅印发提升装式建筑发展质量五年行动方案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印发《提升装式建筑发展质量五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四川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 实施意见》(川办发 〔2019)54 号),明确 2021-2025 年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阶段性目标、重点任务,全面提升装配式建筑发展质量,推动建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我厅制定了《提升装配式建筑发展质量五年行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提升装配式建筑发展质量五年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四川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9〕54号)精神,加快建造方式转变,加强技术创新,加大装配式建筑推广应用力度,提升装配式建筑发展质量,推动建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升级,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以科技创新为引领,大力促进建筑业与信息化、工业化深度融合,提升装配式建筑标准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积极打造装配式建筑产业集群,加快培育装配式建筑骨干企业,不断提升装配式建筑发展质量,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加强政策引导扶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装配式建筑发展动能。
科技引领,创新驱动。推动装配式建筑与先进制造技术、信息技术、绿色环保技术融合发展,整合装配式建筑产业链、价值链和创新链,提升装配式建造方式的比较优势,提高建筑工业化水平。
分类推进,协调发展。统筹产业布局,加强分区、分类协同发展,构建科技研发、工程总承包、部品部件生产、人才培育等全产业链协调发展格局,促进装配式建筑高质量发展。
三、发展目标
以数字技术驱动建筑智能化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推动装配式建筑建造水平和建筑品质明显提高,实现工程建设高效益、高质量、低消耗、低排放的建筑工业化发展目标。到2025年,形成成都平原、川东北、川南、川西北、攀西五大区域协同发展、多点支撑的产业发展格局,区域产业链配套基本建成;全省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40%,装配式建筑单体建筑装配率不低于50%,建成一批A级及以上高装配率的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建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升级进一步加快,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政策体系和产业体系基本建立,推动形成一批装配式建筑骨干企业。
四、重点任务
(一)强化政策引领。各市(州)要结合"碳达峰、碳中和"要求,制定完善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专项规划和年度发展目标,科学布局建设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基地,引导符合条件的产业基地向建筑产业现代化产业园区发展,推动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链协同发展,打造区域性产业支撑平台,增强区域辐射和带动作用。加强装配式建筑建设管理,建立将装配式建筑标准和装配率指标纳入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
(二)全面推进装配式建筑应用。政府资金投资或主导的项目带头推进装配式建造技术,社会投资项目加快推广使用。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在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工业建筑等项目的应用,在市政桥梁、综合管廊、城市轨道交通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中积极推行装配式技术,在施工现场办公用房、施工围挡、场地硬化、临时道路等临时设施中推广使用标准化预制部品部件。2025年,新建公共建筑、工业建筑中装配式建筑的占比应达到50%以上。
(三)积极发展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做好全国钢结构装配式住字建设试点工作。鼓励医院、学校等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市政桥梁优先采用装配式钢结构,积极引导商品住宅、保障性住房、农村住房等项目应用钢结构装配式建筑。推动预制楼面构件在钢结构中的应用。解决钢结构外围护系统、装即配式,装修以及结构防火、防腐等问题,推动建立成熟的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体系。
(四)大力推行工程总承包。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应优先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完善工程总承包配套政策措施,加强试点示范项目跟踪服务,加大工程总承包管理人才培育,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市场。引导企业发挥工程总承包统筹设计、施工优势,实现建筑、结构、机电、装修一体化建造,设计、生产、施工一体化管理。到2025年,培育10家具备整合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链能力的工程总承包龙头企业。
(五)完善标准体系。支持企业、社会团体参与编制技术标准,畅通科研成果标准化应用。编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装配式钢结构、装配式装修所需主要部品部件的标准图集。通过采用统一的模数协调标准和模块化组合等方式,提升部品部件通用性,逐步建立合理适用的标准化部品部件体系。加快编制结构构件连接施工、检测技术等关键技术标准,保障工程质量。编制主体结构与机电、装饰协同装配施工技术标准。建立新型建筑工业化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机制,规范行业发展。
(六)加强科技创新。鼓励骨于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联合建立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设置技术研发中心,开展装配式建筑核心技术、施工工法、专利产品研发与应用,支持企业加快生物质建材、工业固废新型建材等部品部件技术研发,申报国家级、省级科技奖项以及工法、新技术应用示范。研发适用农村房屋建设的装配式成套技术体系,控制农房建设成本。加快发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推动工程建设低排放、低耗能发展。
(七)强化集成设计。强化项目各阶段BIM技术应用,加快构建基于BIM技术的多专业、全过程数字化集成设计平台,统筹多专业一体化集成设计。推动发展数字化建造。推进标准化与个性化相结合,建立基本建筑单元、部品部件标准库,强化设计标准化要求,推广少规格、多组合设计方法。在装配式建筑中,积极采用高性能混凝土、高强度钢材。到2025年,基本建立适应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设计体系。
(八)推进智能建造。支持成都、绵阳、宜宾、泸州、南充开展智能建造试点示范,培育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技术创新研发中心。制定《四川省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指南》,打造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推动建筑信息模型(BIM)、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5G、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的集成应用,提升全产业链数字化、智能化和集成化水平。到2025年,打造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2个以上,建成1个以上智能建造产业基地,建成5个以上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技术创新研发中心。
(九)建立部品部件供给体系。建立覆盖本省、面向省外建筑市场的部品部件生产供给网络,完善标准部品部件产品体系。提高集成厨卫、整体门窗等建筑部品部件的产业配套能力,推广装配式装修部品部件集成化、模块化。逐步形成标准化、系列化的建筑部品部件供应体系。完善部品部件信息发布机制。到2025年,基本形成主要构件、部品部件标准统一的市场供给体系。
(十)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制定《四川省装配式建筑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办法》,建立装配式建筑全过程质量管控制度。制定《装配式建筑工程设计文件审查要点》,规范装配式建筑设计要求,设计单位应按照规划设计条件及装配式建筑装配率相关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图审查机构在审查报告中对相关内容进行说明。加强事后监督,将实际装配率纳入装配式建筑的竣工验收。推广数字标签等信息技术的应用,建立部品部件全过程质量追溯制度。
(十一)加强人才培育。制定新型建筑工业化和智能建造的人才培育政策措施,建立人才培养长效机制,打造适应新型建筑机械化程度高、质量标准高、降本增效要求高的技能人才队伍,搭设多种形式的高层次人才培养平台。鼓励骨干企业和科研单位依托重大科研项目和示范工程,加强后备人才培养。鼓励企业、高等院校、行业协会深化合作,为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十二)加大宣传推广。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综合运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以装配式建筑为代表的新型建筑工业化、智能化相关知识和社会经济效益宣传,提高社会认同度,营造各方共同关注、支持装配式建筑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