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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南京市电梯质量安全报告

提要:为促进电梯使用、维保等相关方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增强社会电梯质量安全意识,现将2020年江苏省南京市电梯质量安全报告公布如下。

  为促进电梯使用、维保等相关方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增强社会电梯质量安全意识,现将2020年江苏省南京市电梯质量安全报告公布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数量及分布

  2020年底,全市拥有各类电梯116175台,包括乘客电梯94017台,载货电梯8186台,自动扶梯9658台,自动人行道725台,液压电梯195台,杂物电梯3394台,使用年限达到15年以上的住宅电梯3992台。2020年,新安装电梯10169台。

  2020年,全市电梯数量位列前四的区域为:江宁区、江北新区、栖霞区、鼓楼区,合计占全市电梯总量的52.0%。新安装电梯量位列全市前三的区域为:江宁区、江北新区、栖霞区,均超过1千台,合计占全市新安装电梯量的43.2%。

  (二)制造、安装、维保、使用单位及人员

  2020年底,在全市开展电梯维护保养业务的企业共222家,其中具有制造资质的企业7家、安装资质的企业197家、改造资质的企业32家;电梯使用单位11639家。全市以品牌电梯为市场主导,通力、三菱、日立、奥的斯、富士达、蒂森和迅达7个品牌在用电梯市场占有率达62.7%。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持证人员14778人次,电梯作业持证人员15643人次。

  电梯维护保养企业按持证级别分:依据《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试行)》取得许可资质的企业130家,包括A级资质52家、B级资质55家、C级资质23家。依据TSG 07-2019《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取得许可资质的企业92家,包括A1级资质16家、A2级资质46家、B级资质30家。按维保星级分:五星级企业10家、四星级企业7家、三星级企业60家、二星级企业40家、无星级企业105家。按制造属性分:制造企业或制造企业分公司27家、非制造企业195家。

  (三)安全状况

  1.安全总体情况

  2020年,全市未发生电梯安全责任事故,电梯安全状况稳中向好。全市电梯月均困人故障率0.63%,比2019年下降19.23%。

  2.困人故障处置分析

  2020年,96333电梯应急处置中心处置电梯困人故障7169起,平均每天接处电梯困人故障20起,解救被困人员12343人,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平均用时10.9分钟,现场实施救援平均用时5.0分钟。

  从月度困人故障率来看,乘客电梯困人故障高发期为8月和12月,其原因主要是受高温、暴雨或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影响导致电梯控制系统或电气安全装置故障等。从发生困人场所性质来看,住宅楼(含商住楼)是电梯困人故障高发场所,占电梯困人故障总量的73.49%。从电梯使用年限来看,使用0-5年的乘客电梯月均困人故障率最低,为0.31%;使用15年以上的乘客电梯月均困人故障率最高,为1.21%。

  从困人故障原因来看,发生电梯困人故障的主要原因中人为原因占33.42%,如生活垃圾、装修垃圾导致层轿门卡阻,野蛮搬运导致层轿门变形等;外部原因占26.13%,如电梯在运行中停电、机房温度过高等;门系统原因占14.81%,如电梯门锁失效、门机故障等。

  3.检验情况分析

  2020年,全市电梯检验一次合格率89.2%,不合格项目数61358项,出具检验意见通知书11718份。

  检验结论判定为不合格电梯596台,其中曳引驱动乘客电梯479台,曳引驱动载货电梯79台,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29台,杂物电梯9台;涉及维保单位104家。

  曳引驱动电梯检验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井道及底坑问题,如井道围壁、层门门套周边未完全封闭及轿厢与井道壁距离超标、底坑渗水或积水、未标注对重越程距离等,占比31.7%;机房问题,如机房的通道与机房门设置、机房照明、紧急操作和动态测试不符合要求等,占比21.6%;轿厢问题,如轿厢超载保护装置动作、轿顶护栏及对重块标识不符合要求等,占比14.4%;管理制度问题,如制造及安装资料不齐全、使用单位运行管理制度不完善等,占比12.8%。主要原因为建筑土建施工不符合标准要求,电梯安装维保施工不到位,部分电梯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意识薄弱。

  自动扶梯及自动人行道检验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出入口区域防护问题,如固定护栏、防护挡板等设置不符合要求,占比34.5%;管理制度问题,如制造及安装资料不齐全、使用单位运行管理制度不完善等,占比24.5%;运行区域防护问题,如阻挡、防爬、防夹等装置设置不符合要求,占比13.2%。主要原因为设备周边防护设施配套不完善,相关设施损坏后未能及时修复,部分电梯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意识薄弱。

  2020年,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全市完成在用曳引驱动乘客电梯1.25倍额定载荷制动试验11224台,发现其中128台平衡系数、空载曳引或上行制动工况曳引不符合要求,中止检验或判定不合格,后经维保单位整改,检验机构复检合格。

  二、2020年完成的主要工作

  (一)强化担当,打好防疫保障攻坚战

  认真贯彻“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要求,在江苏省率先制定实施电梯安全保障措施,科学指导电梯消毒、安全监管、按需维保、检验检测、应急值守等工作,有力保障医院、隔离点、超市、交通枢纽等抗疫一线单位和群众生活必需场所电梯安全。积极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开通企业线上咨询服务和电梯检验绿色通道,市场监管部门直属检验机构为653家企业减免电梯检验费67.41万元,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二)严守底线,电梯安全监管效能持续提高

  持续强化电梯安全监管,开展人员密集场所、老旧住宅小区电梯专项治理,结合维保单位星级评定工作,对2019年电梯困人故障率较高、定期检验一次不合格率较高、监督检查情况差和被行政处罚、无星级、新取资质的维保单位实施重点监督检查,检查单位54家,5家单位升级星级、8家单位被降低星级。全力推进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保持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建筑电梯登记注册率、定检率、人员配备率“三个100%”,建立高层电梯故障分析模型,精准判别高层电梯风险,96333平台建设运行经验列入南京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典型清单。

  (三)科技赋能,电梯智慧监管能力大幅提升

  深化电梯监管改革,建成电梯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对接市场监管总局电梯追溯平台,以电梯制造、安装环节数据为基础,努力实现电梯全生命周期大数据监管;持续探索“自我声明+信用管理”,建立电梯维保质量评价体系和结果公示系统,评价结果实现“一公开两对比”,有效促进电梯维保市场优胜劣汰;扩展“物联网+按需维保”,物联网系统覆盖全市11073台电梯,按需维保试点扩展至6494台电梯,试点电梯由单一乘客电梯扩展至自动扶梯,按需维保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研究探索在全国电梯安全座谈会做交流;优化“保险+服务”,强化兜底保障普惠,困人理赔实现应急处置环节主动提示和申请到赔付线上全流程办理,电梯安全责任保险覆盖率93.1%,其中住宅小区电梯安全责任保险100%覆盖;升级“应急+监管”,参与服务全省96333电梯应急处置数据归集与分析,支持其成为全国体量最大的电梯应急处置平台。

  (四)多元共治,电梯综合治理开拓新局面

  持续完善面向政府监管、企业自管、公众监督和第三方参与的南京电梯综合监管信息化系统,积极与南京市大数据局、应急局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现96333电梯应急数据与市“181”平台实时对接,推进电梯问题隐患的归集、跟踪、闭环。强化数据分析应用,瞄定故障率高、困人率高的电梯和维保单位,导入日常监管、星级评价抽查、专项检查环节核查跟踪。2020年,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电梯类行政处罚案件130件,涉及电梯维护保养企业46件、电梯使用单位84件。

  (五)聚焦民生,群众诉求及时快速响应

  梳理总结近几年政务服务热线受理电梯诉求工单,围绕老旧电梯安全等民生关切问题,积极推进老旧电梯安全技术评价和改造更新,全年完成老旧电梯评价110台。探索“未诉先办”模式,排查高频率诉求的问题、单位和设备,纳入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检查重点,对诉求较多的单位负责人实施约谈。2020年,南京市市场监管局12315热线平台受理电梯类投诉举报诉求421件,均得到快速妥善处理。强化宣传宣贯,开展电梯安全进社区、进广场系列活动。

  三、2021年工作安排

  围绕“全省争第一,全国争一流”目标,持续完善法制体制机制,深化电梯智慧监管,提升电梯监管现代化水平。

  (一)全面建设国家电梯智慧监管试点城市

  总结固化电梯安全监管改革成果,持续完善南京电梯智慧监管平台、电梯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打造“96333南京精品”。全面推广“物联网+按需维保”,规范维保合同,力争实现按需维保电梯达3万台以上的目标。立项建设电梯大数据项目,强化大数据分析诊断应用。

  (二)积极服务创新名城建设

  紧扣2021年南京市委“一号文件”,以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依托电梯质量追溯编码,试点电梯审批环节“一码通办”。发挥电梯检验检测机构科技引领和技术支撑保障作用,积极服务全市重点工程,加大电梯相关科研成果推广应用。

  (三)扎实开展电梯专项整治

  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扎实开展电梯专项治理,发挥96333电梯应急处置平台作用,严肃查处电梯维保、救援违法行为。结合星级评定工作,开展电梯维保单位监督检查,突出2020年困人故障率较高、检验一次不合格率较高、低星级、新取资质以及外地备案的维保单位。持续推进老旧电梯安全技术评价和更新改造大修。全面推进“保险+服务”模式,电梯保险覆盖率巩固在92%以上。保持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成效,保持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建筑电梯登记注册率、定检率、人员配备率“三个100%”指标持续达标。

  (四)强化法规标准引领

  修订完善《南京市电梯安全条例》,开门立法倾听民生诉求,解决突出问题凝聚社会共识,配套出台相关政策文件,提升民生“温度”。开展电梯安全治理示范小区培育、电梯安全进社区宣传等活动,拓展民生保障服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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