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年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的通报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和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重庆市特种设备安全条例》规定,现将2020年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状况通报如下:
一、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基本情况
(一)特种设备数量。截至2020年底,全市共有特种设备37万当量台,比2019年增长12.2%。其中,锅炉4694台,压力容器55274台(另有气瓶1609803只),压力管道30541.7公里,电梯204435台,起重机械36265台,客运索道25条,大型游乐设施686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21986辆。
(二)特种设备生产检验检测单位情况。市局和区县局发放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下同)、检验检测机构、充装单位许可证1032个。其中:设计单位34个,制造单位104个,安装(含改造修理)单位496个,检验检测机构43个、气瓶和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355个。
(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情况。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数45个,其中市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2个,区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43个,安全监察人员达到736人,持证人员687人,持证率93.3%。区县派出机构639个,安全监察人员达到1649人,持证人员1625人,持证率98.5%。另有乡镇街道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协管员122人。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持证人员共计2312人。
(四)特种设备投诉举报情况。2020年,12315热线和平台共登记特种设备投诉举报854件,同比增长29.98%。从投诉举报的类别看,锅炉6件,占0.70%;压力容器(含气瓶)7件,占0.82%;压力管道5件,占0.59%;电梯802件,占93.91%;起重机械14件,占1.64%;大型游乐设施10件,占1.17%;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10件,占1.17%。
(五)查处特种设备案件情况。2020年,全市共立案查处特种设备违法案件463件,与2019年同比增加17.5%。按案件违法类型分类:未经监检投入使用的案件41件,占特种设备违法案件总数的8.9%;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特种设备的案件151件,占特种设备违法案件总数的36.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案件9件,占特种设备违法案件总数的1.9%;未经许可从事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维修的案件13件,占特种设备违法案件总数的2.8%;未办理开工告知或使用登记的案件11件,占特种设备违法案件总数的2.4%;违法充装气瓶的案件25件,占特种设备违法案件总数的5.4%;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案件50件,占特种设备违法案件总数的10.8%;其他特种设备违法案件163件,占特种设备违法案件总数的35.2%。
(六)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情况。2020年,市特检院共定检在用特种设备210756台,与去年同比增加 12%,安装监检33492台,与去年同比增加9 %,产品监检10633台,与去年同比增加1%,定检压力管道3052.4公里,与去年同比增加216%,安装监检压力管道761.8公里,与去年同比增加1%,气瓶产品制造监检(含进出口产品监检和国内产口监检)398036只,与去年同比减少0.03%,安装监检CNG气瓶36947只,与去年同比减少62%。定检CNG气瓶64700只,与去年同比增长11%, 安全阀校验77305只,与去年同比增加16%,承压罐车定检358台,与去年同比增加0.3 %。发出严重事故隐患通知1722条(其中锅炉52条,压力容器22条,压力管道1条,电梯753条,起重机械660条,场车234条)。
(七)特种设备人员持证情况。2020年,全市各类特种设备人员持证总数157721个,其中:安全监察人员证2312个,检验师291个,检验员843个,无损检测人员2860个,作业人员151415个。
(八)特种设备人员培训考试情况。2020年共培训考试各类人员47550人次,同比增加11.99%。全年新增取证人员16523人次,其中作业人员14976人次,无损人员895人次,监察人员652人次;另复审各类人员31027人,其中检验人员346人,无损检测人员1888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29105人。
二、特种设备安全状况
(一)事故总体情况。2020年,全市共发生特种设备事故4起,死亡2人,万台特种设备死亡人数为0.05人。与2019年同比,事故起数增加100%,死亡人数不变,万台特种设备死亡人数下降16.7%(2019年,全市共发生特种设备事故2起,死亡2人,万台特种设备死亡人数为0.06人)。未发生较大以上特种设备事故。
(二)事故特点
1.从事故数据统计来看,2020年的特种设备死亡人数较2019年持平,事故起数有所增长,两者均在可控范围内。
2.从事故类别来看,4起事故中,1起为承压类特种设备事故,3起机电类特种设备事故。其中1起气瓶事故,2起电梯事故,1起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事故;机电类特种设备仍是事故多发区。
3.从事故环节来看,4起事故均发生在使用环节,表明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到位。
4.从事故原因来看,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作业人员违规操作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三、2020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开展情况
(一)特种设备风险隐患双重预防成效明显
1.大力强化风险防控。一是紧盯重大风险。指导处理一起非法生产大型游乐设施的举报,避免发生履职风险。指导巫山县大宁河双线特大桥工地在用缆索式起重机、重庆气矿压力容器严重安全隐患等8处较大风险的排查、研判、消除工作。2020年,全市共排查特种设备风险13个,其中较大风险8个,一般风险5个,已全部化解完毕。二是以事故为导向。深刻吸取浙江温岭槽罐车爆炸事故教训,对全市549台移动式压力容器检验情况进行逐一核实并建立台账。深刻吸取电梯事故教训,开展电梯门锁装置和扶梯专项抽查,发现有短接行为的电梯17台,发现扶梯梯级之间间隙不合格的96台。对抽查发现有门锁短接行为的和扶梯问题较多的51家企业开展集体约谈。三是持续清理飘红信息。修订《重庆市特种设备预警信息办理管理办法》,将预警信息清理纳入对区县局的考核。全年累计处置飘红信息1812条。7月以来,每月均实现超期飘红信息处置清零。
2.大力开展隐患排查。一是有序推进“三年行动”。严格按照要求下发工作通知,梳理出涉及我局的“3+8+1”任务清单,共计111项具体工作任务,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工作机制,召开了工作推进会,严格对单施工、挂图作战。截至2020年底,已完成工作24项,剩余87项工作持续推进中。在三年行动工作基础上,紧抓重点,攻破难点,会同市发改委、市经信委等六部门联合开展油气管道和城镇燃气管道专项整治,首次将压力管道检验情况纳入区县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截至2020年底,长输管道定检率达到83.16%,高压、次高压燃气管道定检率达到71.60%,分别完成年度任务的127%和178%,长输管道、燃气管道检验率较整治之前分别提升了23.80和44.05个百分点,三年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二是扎实开展“三大行动”。以锅炉、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气瓶、大型游乐设施乘客束缚装置、客运架空索道、中小型游乐场所的大型游乐设施、叉车、重点工程中的起重机械为重点,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2020年全年,各区县局累计出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37229人次,检查单位17129家次,累计检查特种设备38235台次,发现隐患11927条,整改隐患11538条,隐患整改率96.7%,下达监察指令书3103份,立案查处特种设备违法案件463件。三是强化重点时段检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市局领导在“两节”“两会”、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带队对长江客运索道、欢乐谷、洪崖洞景区等重点部位的特种设备开展检查。在万盛奥陶纪“9.18”高坠事故、永川“12.4”吊水洞煤矿事故后,市局组成督查组,通过明查暗访的方式对各区县局安全工作开展实地督查。各区县局班子成员也严格按照要求,在重点时段加强辖区内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做好应急值守工作。
3.积极稳妥应对事故。奥陶纪“9.18”高空坠落事故、中诺恒康“9.28”气瓶爆炸事故、北碚“12.19”电梯坠亡事故发生后,及时向市政府总值班室报告。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奥陶纪“9.18”事故处置和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配合市应急局对万盛奥陶纪开展安全检查,参与事故调查。下发《关于重庆中诺恒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气瓶爆炸事故的通报》,要求各区县针对纳入《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的企业的特种设备和小餐馆、早夜市使用的气瓶,切实加强监管,消除安全隐患。下发文件通报北碚电梯坠亡事故和江北多台电梯安全回路短接严重隐患情况,要求各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即刻开展电梯安全隐患排查,对涉事单位开展调查处理和行政处罚。
(二)疫情期间特种设备安全防线稳固牢靠
在疫情期间以“控”为主。对特种设备生产许可、定期检验、电梯使用和维保、医用氧气充装、特种设备停用等提出管控措施,确保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稳定。在疫情常态化下以“帮”为主。制发《做好特种设备领域企业复工复产指导意见》等文件,落实优惠政策。2020年,共有36家企业通过自我声明承诺换证,62家企业办理许可延期。减免企业50%的检验检测费用,受惠企业49846家,共计减免金额超1亿元,极大地助力了企业复工复产。对校园特种设备监管以“严”为主。联合市教委制发《关于开展校园食堂传菜设备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对全市校园内特种设备实现全覆盖检查,工作期间共计整改特种设备安全隐患271条,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55份。
(三)特种设备智慧监管稳步推进
一是启动智慧监管。将特种设备智慧监管纳入“十四五”规划。启动建设一个数据资源中心和资源开放平台,建设智慧电梯子平台和加气站智能管控子平台,规划8大应用子系统,智能预测、防范、消除特种设备潜在风险要素,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二是建设电梯应急处置平台。建设全市统一的电梯96333应急处置平台,截至2020年底,全市18.5万部电梯接入平台,累计接入电话10672通(含119转警111通),处置电梯应急情况3209起,解救被困人数5596人。三是积极推动电梯改革。贯彻总局特设局56号文件精神,下发《关于做好改进电梯维护保养模式和调整电梯检验检测方式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召开全市电梯按需维保试点工作培训会,在信息化管理平台开发增设了网上申请办理模块。组织起草并下发了《重庆市智慧电梯系统安全评价方案(试行)》和《重庆市智慧电梯数据接口规范(试行)》,解决市场上电梯远程监控物联网标准不统一,难以为监管部门所用的问题。四是建设气瓶追溯体系。以“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采用“1+N”模式,加快建设全市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截至2020年底,加快推进气瓶质量追溯系统建设,并在巴南、大渡口两个区县开展试点。全市137家气瓶制造、充装单位建成追溯系统终端平台,并将与全市气瓶使用登记系统进行对接,全面实现全市气瓶一套系统管理。
(四)特种设备基层基础扎实有序
一是强化制度保障。出台《重庆市特种设备安全条例》,明确各方责任,建立多元共治工作格局,形成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环保“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进一步规范了外地电梯维保单位备案、电梯安全评估、既有建筑增设电梯、门锁短接、气瓶管理信息化、责任保险等热点难点问题,对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设立市安委会特种设备安全办公室,明确了特安办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和工作要求,形成监管合力。二是提升监管能力。举办区县局分管领导监管能力研修班、监察人员能力师资培训班、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培训等7期培训,共计培训1200余人次。为市场监管所所长讲解6期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开展“重庆市电梯96333应急处置平台建设工作讲解”在线直播,近万人观看。三是清理基础数据。开展特种设备基础信息专项清理工作,继续对动态监管系统里的设备和单位基础信息中不完整或者错误的数据信息进行全面清理,截至2020年底,共计清理4379条数据,清理率达到100%。四是开展应急演练。在万盛奥陶纪开展大型游乐设施应急救援演练,在消防云梯因地形原因无法到达的情况下,创新模拟社会车辆救援方式,200余人参演和观摩,有效提升了部门间的协调联动和队伍的实战水平。
(五)特种设备安全保障持续有力
一是加强重大活动保障。完成重大任务接待和重要会议召开特种设备安全保障任务7次,对会议场所和嘉宾驻地涉及的177台特种设备实施了保障性检验,出具了检验报告,保证了使用安全。二是切实服务民生。持续开展老旧电梯改造更新和加装电梯工作,今年以来,全市共开展老旧电梯改造更新数量746台,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1668台,有效服务了民生。三是强化技术支撑。市特检院牵头开展的“车用天然气高压气瓶安全保障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和“电梯系统性风险防控技术体系及质量保障平台构建”2项科研项目以其在技术发明、技术创新上的突出成果,分别被授予科技进步奖二、三等奖。四是大力开展安全宣传。印制《重庆市特种设备安全条例》44000册并发放到各单位。委托重庆电视台科教频道制作一部电梯科普宣传动画片、3期直梯和2期自动扶梯安全知识解析,在重庆电视台科教频道《美好的生活》栏目播出。各区县局广泛开展特种设备宣传“五进”活动,面对面解答群众关心的问题。制发《市场监管学习宣传系列“口袋书”》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及信息化手册9500册及气瓶宣传折页25万册,有效促进了基层特种设备监管能力提升。
四、2021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主要任务
2021年,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场监管总局的工作要求,持续深入开展特种设备“三大行动”和市场监管领域“三年行动”,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决杜绝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和重大负面影响事件发生。
(一)防控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出台《重庆市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实施细则》,探索特种设备风险分级与信息化平台相结合的风险辨识、评估、管控机制。深入开展X80钢级天然气管道、工业管道、“煤改气”相关特种设备、架桥机等风险分析,持续开展电梯门锁装置专项抽查、自动扶梯专项抽查,加强电梯应急呼救系统有效性专项抽查,防范电梯事故风险。常态化开展“飘红”信息清理,加大处置力度,严防特种设备超期未检风险。加强目录范围内特种设备监管遗漏清理,及时化解各类履职风险。
(二)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整治。扎实推进市场监管领域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锅炉、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气瓶、快开门式压力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公众聚集场所、旅游景区的电梯和大型游乐设施,重点工程中的起重机械,电梯制动器和起重机械限位装置的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三大行动”。持续开展压力管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不断提升压力管道检验率。以新取证、隐患较多、免评换证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为重点,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证后监管。
(三)推进特种设备智慧监管。充分发挥电梯96333应急处置平台运行效能。开展特种设备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建立电梯智慧监管平台,实现可追溯各环节的动态管理;加快推进气瓶质量追溯系统建设,探索开发锅炉安全节能环保监管系统,积极促成移动式压力容器公务服务信息平台与市政府“愉快办”政务服务平台融合。
(四)突出特种设备信用监管。加强对重点生产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管,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企业100%完成年报,强化“黑名单”管理,用好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和我市特种设备信息一体化平台,构建信用监管长效机制。加大对自我声明承诺换证企业的抽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虚假承诺的,依法撤销其许可,并在信用系统上公示。
(五)推动特种设备改革创新。研究制定住宅老旧电梯改造更新技术地方标准、老旧住宅加装电梯托管规范、电梯物联网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评价规则、气瓶安全管理系统接口技术规范和气瓶安全管理系统数据接入管理规范。持续推进电梯维护保养模式改革和电梯检验检测方式改革。有效提升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参保数量,开展气瓶保险制度相关研究和试点。开展大型游乐设施标准化管理试点工作,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持续开展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和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民生实事,全年改造更新老旧电梯520台以上。
(六)促进特种设备节能环保。贯彻落实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新要求,严格锅炉节能环保监督检查,加强锅炉节能环保状况统计分析,做好锅炉淘汰改造整治,开展锅炉能效测试和环保测试,锅炉产品100%开展节能环保审查,促进锅炉节能环保质量水平提升。
(七)提升基层能力素质。加强特种设备监察人员和作业人员培训,不断提升监察人员和从业人员能力素质。探索启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电子证书,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制度,实现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分类监管,增强作业人员安全责任意识。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宣传。修订完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