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住建局开展2021年度建筑科技实施情况专项检查_新浪地产网
关闭广告

成都市住建局开展2021年度建筑科技实施情况专项检查

提要:为掌握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和建筑节能政策落实和工作推进情况,推动建筑绿色低碳发展,结合《关于印发<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成住建发〔2020〕63号)有关要求,拟开展2021年度全市建筑科技实施情况专项检查。

  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掌握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和建筑节能政策落实和工作推进情况,推动建筑绿色低碳发展,结合《关于印发<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成住建发〔2020〕63号)有关要求,拟开展2021年度全市建筑科技实施情况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建筑科技实施情况。

  二、检查内容

  (一)绿色建筑。重点检查《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印发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及成都市相关政策执行情况,具体包括新建建筑在土地出让、设计、施工阶段落实绿色建筑执行等级要求情况、建筑中水设施等落实情况。

  (二)装配式建筑。重点检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四川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装配式建筑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及相关政策执行情况,具体包括新建建筑在土地出让、设计、施工阶段落实装配率要求情况。

  (三)建筑节能。重点检查贯彻落实《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四川省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成都市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及相关政策执行情况,具体包括新建建筑在设计和施工阶段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能耗监测系统建设、粘土砖禁用、节能材料产品标识及相关产品指标抽检等落实情况。

  三、检查要求

  (一)检查实施

  检查采取区(市)县自查、市级部门抽查的方式组织。

  1.区(市)县自查。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监管、谁检查”的原则,根据检查范围和内容结合实际开展自查工作。

  2.市级部门抽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市住建局将分别在4月底、10月底前组建检查组,随机抽取市管项目、各区(市)县监管项目开展专项抽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抽查以现场检查和资料查阅为主,不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受检项目按要求提前准备相关资料(详见附件1)。

  (二)问题整改

  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对自查发现问题进行限期督促整改。

  市级部门抽查中,检查组对发现的问题出具《项目检查意见书》(附件2)。相关责任主体对问题有异议的,可在收到《项目检查意见书》3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市住建局提出异议协调申请;市住建局通过专家论证等方式进行协调,并根据专家意见进行裁定。市住建局负责对市管项目、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所监管项目抽查发现问题进行限期督促整改。

  (三)结果应用

  市住建局将通报抽查情况,对相关责任主体违规问题按有关规定实施信用评价、移送执法部门,并将抽查情况作为各区(市)县相关考核依据。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做好自查情况结果应用。

  四、其他事项

  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应梳理自查及市级部门抽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填写《区(市)县建筑科技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3),分别于5月底、11月底前将盖章扫描件通过OA公告消息上报市住建局科发处。

  附件:

  1.受检项目准备资料清单

  2.项目检查意见书

  3.区(市)县建筑科技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

新浪地产
关键词:

建筑相关的智库下载

更多

建筑相关的社区论坛

更多
快捷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