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1月1日正式实施,这些变动物业公司要注意
新修订的《民法典》此前在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并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正式通过的《民法典》对比过去的法律条例和规范文件,在对物业服务企业、业主权益等内容上,作出了一系列的调整和完善。这些调整变动将直接给我们的社区生活,以及我国整个物业管理行业带来新的、深远的影响和变化。
一、确定社区内建筑共有部分,全体业主享有合法权益的同时需依法承担义务。
随着普法意识的增强,大部分业主对于社区内建筑共有部分的使用权、占有权、收益权有了一定认知。但《民典法》第272条、第273条、第286条同时也规定,全体业主对共有建筑和区域要依法承担共同管理的义务,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并且对社区建筑共有部分,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这意味着,物业公司如果按照物业合同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拒不履行相关义务(合规使用,按时付费等),物业可以向业主大会和相关行政主管部分投诉,并依法处理。
二、物业服务合同被纳入法典,为解决纠纷提供法律凭据
第964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且物业服务人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话,业主不能用没有接受或者不需要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理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民典法》给物业公司收取物业费提供了法律保护,但条例同时补充说明物业服务人不得以(威胁)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规范了催缴物业服务费法律只支持催告、诉讼和仲裁。
然而,通过诉讼和仲裁真的是解决物业欠费纠纷的好办法吗?并不见得!
因为集体诉讼流程很繁琐,逐个起诉业主效率非常慢,大部分单个业主欠费金额少,时间和人力成本往往得不偿失。取证难、立案难、公告难、调解难、到账难,是老物业人都清楚的“诉讼五难”有什么办法高效解决部分业主故意欠费的“顽疾”呢?
作为中国领先的专业物业服务解决方案提供商,田丁智慧社区平台建议物业公司首选诉前催收,减少诉讼手段来追讨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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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丁催收服务以智能化“诉前催收”为主,数据导入后平台策略化配置,自动开启催收。在不影响业主体验的前提下,无需物业人员介入,自动高效催收,提升清欠率和收缴率,快速补充项目现金流,改善经营收入的同时,将众多物业人员从催费和收费的沉重压力释放,让物业回归服务业主的本源,提供满足业主需求的优质服务。
在催收合作过程中,所有清欠行为均记录在案,数据平台云端备案,再配合全国征信平台联网,物业公司可查询可溯源,也不用担心后期因无法对欠费老赖举证,导致诉讼时效过时最后收不回欠款,真正让物业公司省心、省事、省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