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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委发布“八不准”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

提要:7月31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召开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新闻发布会,并下发《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和《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

  7月31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召开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新闻发布会,并下发《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和《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

  据悉,由于历时较长,面广量多,目前我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突出。而此次下发的相关通知,从“堵”和“疏”两个方面,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新增违法违规问题,同时切实保障农村村民建住宅的合理用地需求。

  其中,《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采取简单明了的方式,列举了当前最突出的、最显而易见的八类典型违法情形:

  一、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

  二、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

  三、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

  四、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

  五、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

  六、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

  七、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

  八、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自然资源部执法局局长崔瑛在会上强调,这八类情形的表述虽然简单但涵盖了许多违法情形,需要分类处置,但这并不意味着没有列入的情形就是被允许的,只要违法违规,仍要依法依规严厉打击。

  针对下一步工作部署,国家自然资源副总督察陈尘肇表示,第一,要统筹解决好遏制增量和处置存量问题。第二,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

  此外,为切实保障农民合理的建房用地需求,两部委起草了《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司长张天佐说,文件从空间规划、用地指标、耕地占补平衡等多个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对切实保障和规范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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