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预售商品房将全面开展预告登记
我国将对预售商品房全面开展预告登记,同时积极推进存量房预告登记。
自然资源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保监会近日联合出台《关于协同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我国将加紧全面实施预告登记制度。
《意见》明确,要率先实现网上办理,积极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经纪机构延伸登记端口,便民利企。不动产登记机构主动将预告登记结果推送银行业金融机构和税务部门,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据预告登记结果审批贷款,税务部门运用预告登记结果开展税款征收相关工作。
《意见》还要求,年底前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和具备条件的县市全面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全国所有市县力争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全覆盖,一般登记和抵押登记办理时间全部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
防止“一房二卖”,对预售商品房全面开展预告登记
此番《意见》提出,落实预告登记制度,率先实现网上办理,积极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经纪机构延伸登记端口,进一步简化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间。
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副局长赵燕表示,预告登记是《物权法》规定的重要制度,是保护购房人合法权益、防止“一房二卖”、防范交易风险的法定手段。预告登记可以对抗第三人,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赵燕解释说,在预售商品房交易实践中,小业主处于弱势,从购房到办理登记领取证书,往往需要3年左右的时间,如果开发商不配合,时间可能更长甚至无法领取证书。民众全款购买的预售商品房被“一房二卖”、再次抵押,民众的合法权益严重受损,这样的案例很多。全面实施预告登记制度,可以有效防止此类情况发生。
意见同时提出,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依据预告登记结果审批贷款,预售商品房未办理预告登记和抵押预告登记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审批发放贷款。税务部门可以运用预告登记结果开展税款征收相关工作。具备条件的地方,可以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与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转移预告登记与抵押预告登记、预告登记转本登记合并办理。
年底前全国全面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
近年来,以江苏、浙江以及福州、南宁、黄山、义乌等地为代表,全国近2500个市县实施了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1100多个市县推出了“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大大便利了企业和群众。
本次出台的《意见》要求,年底前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和具备条件的县市全面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全国所有市县力争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全覆盖,一般登记和抵押登记办理时间全部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
根据赵燕介绍,申请人届时可在网上验证身份,所需申请材料由登记机构通过部门信息共享获取,“刷脸”不见面办理;信息共享集成暂时不能到位的地方,可以由申请人将纸质材料拍照或扫描后在网上提交,网上审核。
《意见》提出,当事人签订买卖合同后即可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要及时向税务部门推送征税所需的信息,税务部门利用推送的信息进行税款征收。同时,不动产登记部门将继续向银行业金融机构延伸服务网点,对融资、转贷、续贷、展期及涉及的签订不动产抵押合同、办理抵押登记实行“一站式”服务。
此外,《意见》同时要求加快不动产登记信息网上查询,积极提供优质查询服务,方便企业和群众通过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防范交易风险,避免强制核验,与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公安、民政、财政、税务、市场监管、金融、审计、统计等部门加强登记有关信息互通共享,积极支撑房地产市场调控,为抵押贷款、积分落户、子女入学、市场主体注册、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强制执行等提供便利。今年年底前,东部和中部省份的所有市县以及西部省份地级以上城市力争全部推出登记信息网上查询服务。
来源:自然资源部、经济日报、中新社,人民网,中房网综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