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将推广电梯维保维修新模式“保险+服务+物联网”
(来源:成都日报)
为积极探索更加及时有效的电梯维保维修保障机制,降低电梯安全风险,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都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结合本地实际,联合制定了实施意见,以推广“电梯综合保险”为基础,全面推动建立“保险+服务+物联网”电梯维保维修新模式,保障人民群众乘用安全和出行便利。
→指导思想及工作原则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电梯、维修资金和保险改革创新的有关政策精神,切实从维护公共安全和业主利益角度出发,遵循“公益为先、多元共治、业主决策、市场运作、长效保障”的基本原则,推广“电梯综合保险”,推动电梯相关企业协作、创新,推动电梯物联网手段落地运用,着力构建电梯“用、管、修、保”新关系,普及“保险+服务+物联网”电梯维保维修新模式,提高全市电梯安全管理水平。
→鼓励实施服务诚信承诺制并提倡依约履责
鼓励实施“电梯综合保险”服务诚信承诺制,由市住建行政主管部门牵头制定“电梯综合保险”服务诚信承诺书示范文本。
在“电梯综合保险”服务合同中明确保障事项、服务内容等,并提倡 “电梯综合保险”服务合同涉及的各方主体依约履责。
支持“电梯综合保险”承保保险机构通过物联网技术和专业技术队伍,搭建电梯风险管理平台,对购买“电梯综合保险”的电梯运行情况进行安全监控、数据分析、风险预警,提供电梯安全技术支撑。
→支持多渠道提供保费
根据《物权法》关于“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相关规定,建筑区划内的电梯属于单元或栋业主共同所有,单元或栋业主享有电梯使用权并承担电梯维保、维修费用的义务。据此,“电梯综合保险”的保费按照谁受益谁投保的原则,可在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费、公共收益中列支,具体可在管理规约、物业服务合同中进行约定。涉及农民集中居住区和征地拆迁安置小区的,可由属地政府出资购买。
鼓励有条件的区(市)县,对购买“电梯综合保险”给予适当补贴。
→工作分工和要求
市和区(市)县住建、市场监管行政主管部门,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有关单位(机构)要高度重视,宣传引导有关各方统一认识,营造推广购买“电梯综合保险”,建立“保险+服务+物联网”电梯维保维修新模式的良好舆论氛围。同时,建立市、区(市)县联动和部门协同工作机制,推动引导相关责任主体积极参与,进一步强化政策措施,加大投入力度,促进推广工作全面落实落地。对于在推广工作中,积极履行服务诚信承诺及服务合同、具有示范带头效应的承保保险机构,可通过开放相关政务服务绿色通道、缩短维修资金使用备案和资金拨付时限、进行典型宣传等方式予以积极鼓励。
△市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使用维修资金购买“电梯综合保险”的相关政策,统筹协调建筑区划购买“电梯综合保险”所涉及的相关工作,并做好政策业务指导;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指导购买“电梯综合保险”所涉及的相关工作。
△市市场监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加强对电梯及维保维修机构的监管,制定电梯物联网(远程监测)系统的相关政策,配合推动购买“电梯综合保险”相关工作,归集各承保机构报送的电梯保险购买台账,并将电梯保险情况和维保维修机构的服务质量纳入《成都市电梯维保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
△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负责协调保险业监管部门,推动解决“电梯综合保险”险种设置问题,规范保险机构的服务内容和标准,配合加强对保险机构的监督和管理,引导和推进该项工作有序开展,确保保险保障到位。
→保障措施
△切实做好政策业务指导,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建筑区划购买“电梯综合保险”,建立“保险+服务+物联网”电梯维保维修新模式。
△突出科技引领,助力我市在“保险+服务+物联网” 电梯维保维修新模式推广中逐步构建智慧电梯管理新模式。
△对保险机构提供的服务进行严格监管。
△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惩戒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