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贷款利率切换成LPR加减点更公平
来源:证券时报
昨日,央行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就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的相关问题作出回应,涉及外界高度关注的为何转换后贷款利率要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基础上加减点而非采用浮动倍数,个人房贷利率转化成LPR还是固定利率更合适等热点话题。
央行表示,2015年10月以来,贷款基准利率一直保持不变。相比贷款基准利率,LPR的市场化程度更高,能及时反映市场利率变化,2019年8月以来已多次下降。为保护借贷双方权益,特别是让借款人享受利率下行带来的好处,央行明确自2020年3月1日开始,推进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存量贷款定价基准转换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尊重银行和客户的自主选择权。是否转换,转换为LPR加减点还是固定利率,这些都可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
按照转换规则,若转换后以LPR为定价基准,贷款实际利率由LPR基础上加减点确定,而非过去沿用浮动倍数的定价方式。之所以如此,央行解释称,过去参考贷款基准利率一定倍数浮动时,贷款基准利率的变动,会对贷款执行利率产生放大/缩小的不对称效应。例如,如果两笔贷款利率分别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8倍和1.2倍,则贷款基准利率上升/下降0.1个百分点时,这两笔贷款实际执行利率将分别上升/下降0.08个和0.12个百分点,影响效果明显不相同。而转换后贷款利率在LPR基础上加减点定价,符合国际惯例,更重要的是,可确保未来LPR变动时,对所有贷款利率的影响都是同向同幅的,更加公平。
值得注意的是,个人按揭贷款利率过去是在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通过上浮或下浮一定比例确定,对于上浮或者打折的房贷转换成LPR定价后,与此前的定价方式相比影响会有所不同。简单讲,对于借款人来说,如果现执行利率比LPR高,未来LPR上升时,加减点方式更有利;LPR下降时,浮动倍数方式更有利。如果现执行利率比LPR低,则未来LPR上升时,浮动倍数方式更有利;LPR下降时,加减点方式更有利。如果现执行利率等于LPR,则两种方式没有区别。
对于个人房贷利率转换成LPR还是固定利率更好,央行表示,两种转换方式各有优势,具体如何选择取决于自己的判断,特别是对未来利率走势的判断。如果认为未来LPR会下降,那么转换为参考LPR定价会更好;如果认为未来LPR可能上升,那么转换为固定利率就会有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