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多渠道保障“住有所居”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全国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全面披露2018年全国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社会经济效益和重要事项。《报告》称,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运行总体平稳,资金总体安全,多渠道保障住有所居。2018年,住房消费类提取11718.33亿元,占当年提取额14740.5亿元的79.50%,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252.58万笔、10218.53亿元,为贷款职工节约利息支出2019.98亿元。
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运行总体平稳。2018年末,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145899.77亿元,提取总额87964.89亿元,缴存总额扣除提取总额后的缴存余额为57934.88亿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总额度85821.32亿元,个人住房贷款余额49845.78亿元,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余额46.11亿元,国债余额19.71亿元;缴存余额扣除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余额和国债余额后的结余资金为8023.28亿元。
住房公积金资金总体安全。截至2018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925.90亿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3.86%,达到逾期贷款额的112.82倍,能够充分覆盖个人住房贷款风险。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无逾期,试点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2.39亿元,占试点项目贷款余额的26.86%。自2018年1月至今,清收住房公积金历史遗留风险资产1.18亿元,历史遗留风险资产全部收回。
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营呈现出一系列积极的新特点:
住房公积金多渠道保障住有所居。一方面,住房公积金大力支持租赁住房消费。住房租赁提取730.40亿元,同比增长64.22%,住房租赁提取人数766.44万人,人均提取金额0.95万元,住房租赁提取在各类提取中增速最快,住房公积金帮助职工通过租赁解决住房问题的力度进一步加大;另一方面,住房公积金贷款重点满足基本住房需求。当年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中,中、低收入群体占95.73%,首套住房贷款占85.91%,144(含)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占89.45%,住房公积金贷款重点支持中低收入职工购买首套普通住房。
非公经济缴存职工已成为缴存主力。2018年,住房公积金实缴单位291.59万个,实缴职工14436.41万人,分别比上年增长11.15%和5.09%,全国净增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29.26万个,净增实缴职工699.19万人,住房公积金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数持续稳定增长。全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21054.65亿元,比上年增长12.43%,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额继续保持较高速度增长。新开户职工中,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其他类型单位的职工占比达72.92%,比上年增加1.55个百分点,非公经济单位缴存扩面效果显著。农业转移人口及新就业大学生等新市民1113.92万人,占新开户职工的55.97%,住房公积金成为新市民解决住房问题的重要渠道。缴存职工中,港澳台同胞1.24万人,比上年增长79.71%,有效促进了在内地(大陆)就业的港澳台同胞安居乐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