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朐农村宅基“三权分置”开始资格权认定
在宣传发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临朐县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试点工作稳步进入资格权认定阶段。目前,城关街道寨子崮、九山镇牛寨、沂山风景区伏峪、嵩山生态旅游区黄谷等4个先行试点村已全面展开资格权认定工作。
根据《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借鉴四川(楼盘)泸县、浙江义乌等地的经验做法,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临朐县农村宅基地资格权认定办法(试行)》,明确了农村宅基地资格权的认定原则、认定程序、认定条件,对资格权的保留和终止作了详细界定。
为确保《认定办法》科学合理,便于操作,县土地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召开镇村干部座谈会等方式多方征求意见,并在黄谷、寨子崮两个村进行了推演,根据征求的意见及推演情况多次进行修改,为先行试点村宅基地资格权认定提供了制度依据。
加强指导,稳妥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从县国土、经管、农业、林业、旅游、规划等部门,抽调8名业务能力强、农村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组成4个指导小组,每个指导小组包靠1个先行试点村,全天候靠上,具体负责业务指导、问题解答、矛盾调处等工作。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组织镇村干部集体研究,协商解决;镇村无法解决的,提报县土地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保试点工作方向不偏、工作不乱、有序开展。
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工作中,严格按照《临朐县农村宅基地资格权认定办法(试行)》的具体规定要求,依据宅基地资格权的认定程序和认定条件,由村委会负责召集村民(代表)会议,研究确定本村农户宅基地资格权认定方案,并议定农户宅基地资格权;资格权名册向全体村民进行张榜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议异后,提交村民(代表)会议研究,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表决通过后签字确认,并将相关资料报镇政府备案。
强化宣传,正确引导。资格权认定工作开始之初,县指导小组通过召开村干部会、村民代表会等形式,深入解读“三权分置”试点工作方案、《临朐县农村宅基地资格权认定办法》等文件,让群众明白“三权分置”试点工作的目的意义,调动参与的积极性;让村干部熟练掌握工作程序,成为试点工作明白人。对各村存在的特殊情况,提前进行研究,掌握工作主动权。同时,通过发放明白纸、广播宣传、张贴标语等形式,为试点工作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