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银行发布集体土地租赁房贷款方案 贷款最长30年
文章来源:北京青年报
去年以来,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等部委先后联合印发《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并在北京、上海等13个城市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
北京作为试点城市,明确提出在2017年-2021年,将新供应各类住房150万套以上,其中租赁住房50万套,主要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设。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金融管理部门,针对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融资贷款要求特点,积极研究支持集体租赁住房的长期贷款政策。
目前,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分行、农业银行北京分行、建设银行北京分行、华夏银行等第一批4家银行已确定具体融资方案,将向符合银行评级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国企合作的联营公司提供长期、足额贷款。贷款期限最长可达25年-30年并可灵活还款,设置宽限期,宽限期内只还利息不需还本,且建设期内利息可用贷款偿还。运营期可根据项目出租率情况设置灵活的还本付息计划。贷款利率根据借款人、担保人及项目情况,在基准利率基础上综合确定。
贷款金额最高可达项目总投资的80%。项目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立项批复文件、规划意见、项目占地批复、环评批复等文件后即可申请贷款,申请材料齐全的情况下,20-40个工作日即可获批。项目取得施工许可证后银行放款。贷款额度方面,各银行均表示可优先安排足够额度,保障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融资需求。
今后,北京市将不断加大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房力度,拓展集体土地用途,拓宽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增收渠道,促进集体土地优化配置和节约集约利用,加快城镇化进程,进一步构建具有首都特色的租购并举的住房体系,建立健全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