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出台全国首个特色小镇评定地方标准
近日,浙江省质监局发布了《特色小镇评定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这是我国首个有关特色小镇建设的地方评定标准。
据了解,该标准由浙江省发改委牵头组织,浙江省发展和改革研究所、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共同起草,将于不久后的1月29日正式实施。
不久前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引导特色小镇健康发展。发源于浙江的特色小镇通过3年的培育创建,目前省内首批特色小镇已经进入验收命名阶段,浙江通过总结成功经验形成规范性标准,为后期特色小镇的健康发展划出了“跑道”。
受访专家表示,《规范》的提出,意味着浙江特色小镇建设真正实现了由创建到落地。在浙江省范围内,评定标准既能够为特色小镇正在进行的验收工作提供指引和依据;又能够为后期特色小镇的创建提供标准化考核的长效机制。同时,还能为全国其他地区的特色小镇建设提供借鉴。
强调产业“特而强”
在受访专家们看来,浙江作为特色小镇的首创之地,《规范》实际上是浙江过去近三年特色小镇经验的高度总结。
1月11日,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研究员潘毅刚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规范》凝聚了浙江近三年以来在特色小镇建设中的成功经验与失败教训,将建设过程中必须遵循的规范性指标、功能特征与指导性依据进行总结,形成了一个长期可持续的标准化机制。
记者了解到,自2015年浙江省发布首批省级特色小镇创建名单至今,共创建了108个省级特色小镇。根据2015年5月发布的《关于加快特色小镇规划建设的指导意见》中要求的三年创建期,目前第一批特色小镇已经进入验收命名的阶段。其中,上城玉皇山南基金小镇和余杭梦想小镇已经完成了验收命名,上榜为首批省级特色小镇。
公开资料显示,玉皇山南基金小镇规划占地面积3.2平方公里,重点引进和培育私募证券基金、私募商品(期货)基金等金融产业。截至2017年11月,玉皇山南基金小镇总资产管理规模达10405亿,已累计入驻企业2214家,拥有专业金融人才4000余人。
余杭梦想小镇自2015年3月以来,已经成为集聚互联网创业者10000名、创业项目2000个、基金及投资机构300家、资产管理规模达到1000亿元的双创高地。
“实际上,浙江通过三年的特色小镇建设,发现了很多问题,也慢慢总结了很多很好的经验,这个关键节点上出台《规范》,正是为了指导后期一百多个特色小镇的建设。”潘毅刚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规范》中,特色小镇的评定内容及指标体系主要分为“共性指标”与“特色指标”两个关键部分。其中,共性指标由功能“聚而合”、形态“小而美”、体制“新而活”三个一级指标来构成,总分为400分。特色指标则由产业“特而强”和开放性创新特色工作两个一级指标来构成,总分600分。
值得关注的是,在所有一级指标中,产业“特而强”所占的评分指标是最高的,达到了550分,该指标根据信息经济、环保、健康、时尚、旅游、金融、高端装备制造和历史经典等八类特色小镇的产业特征,设置了不同分值、不同评定内容的具体指标。
在总分1000分的评定分中,“及格线”可并不低,达到了800分以上的特色小镇才能通过评定。
浙江省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规范》的发布实施,将为浙江省特色小镇评定提供科学、规范、可操作的指标要求,为特色小镇创建和验收提供有效指引和依据,为形成标准化考核评价长效机制、持续提升特色小镇建设成效、优化新时代浙江生产力谋篇布局提供强有力支撑。
特色小镇建设规范化
刚刚过去的2017年是国内特色小镇建设全面进行的时期,全国范围内诞生了数量众多的特色小镇。
据克而瑞大数据统计显示,截至2017年底,全国小镇项目已经超过2000余个。东部占比达到39%、中部32%、西部29%,东、中、西部都在大力发展特色小镇。
特色小镇成为新的发展风口,也带来了一系列新的问题。
潘毅刚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特色小镇建设的问题主要包括四种形式:一是将特色小镇建设和城镇化建设混为一个概念,大兴房地产建设,小镇更加注重“城”的建设,而忽略了产业的引导,没有真正的产业内生功能。这种问题最为突出。
二是将特色小镇孤立地看作一个新区,将其作为一个城市功能区进行建设,未将其置于区域的整体竞争格局中引导产业集聚,小镇的产业特色与具体功能并不明确。
三是很多特色小镇十分注重外在形象的建设,而忽略掉通过内在制度、服务等吸引某一类型产业人才,而人才的集聚是特色小镇发展的关键。
四是目前特色小镇同质化现象较严重,出现扎推的情况,没有真正的产业基础来引领人才、资本等要素集聚。
对此,上述很多问题在《规范》中都有所涉及。如,省级特色小镇创建对象申请的条件中明确了“投资不含商品住宅和商业综合体项目投资”的规定;要求“特色产业投资占比达到70%及以上”等。
1月11日,国研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吴平博士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浙江此次出台的《规范》对全国其他地区建设特色小镇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因为特色小镇就是从浙江“走出来的”,住建部等曾下发多个文件,推广浙江经验。
“浙江在建设特色小镇过程中产生的问题,也是全国其他地区会遇到的情况,很多问题都具有共性。”潘毅刚表示,“共性的、可操作的、可遵循的规范,是全国其他地区建设特色小镇所需要的。”
当然,一方面,《规范》能够引导特色小镇健康发展,另一方面,标准本身也容易起到一定的约束性作用。
受访专家皆认为,《规范》本身也应该要建立一个动态的调整机制,标准要能够随着社会发展进行适度地调整。
“除此之外,特色小镇的考核评定标准,还要尊重市场的选择,提供一定的容错空间。”潘毅刚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