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4批:陶瓷砖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提要:2017年第4批,共抽查了河北、山西、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44家企业生产的144批次陶瓷砖产品。
(来源:国家质检总局网站)
2017年第4批,共抽查了河北、山西、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44家企业生产的144批次陶瓷砖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GB/T 4100-2015《陶瓷砖》、GB/T 3810.1~16-2016《陶瓷砖试验方法》、GB 6566-2010《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等标准的要求,对陶瓷砖产品的尺寸(长度、宽度、厚度)、吸水率、断裂模数、破坏强度、无釉砖耐磨性、抗釉裂性、抗化学腐蚀性、耐污染性、放射性核素等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12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尺寸(厚度)、吸水率、断裂模数、破坏强度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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