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起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调整货车禁行区域_新浪地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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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起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调整货车禁行区域

       南通交巡警支队今日发布关于“调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货车禁行区域”的通告,自2017年1月1日起调整经济技术开发区内货车禁止通行区域、路段及时段。

  一、调整后的禁区范围

  星湖大道——通富南路(含)——通沪大道——东方大道——振兴路(含)——裤子港河围合区域(不含该区域内的星湖大道、通沪大道、东方大道),每日07时至19时禁止各类货车、专项作业车通行。各类危化品运输车、集装箱车、牵引车、挂车、(中、重型)专项作业车,以及各类中、重型货车(罐式货车、平板货车、自卸货车、特殊结构货车、车辆运输车等)全天24小时禁止驶入上述区域。

  原先设立的景兴路——常兴路——江韵路——东方大道围合区域(不含上述道路以及该区域内的通盛南路)、振兴东路(东方大道路口至竹林路口)、瑞兴路(东方大道路口至张江公路口)危化品运输车禁区不变。

  二、禁区通行证办理

  对保障重点工程建设、关系国计民生菜蓝子工程、用于市政管理、公共设施、工程抢修以及有特殊需求的各类货车,凭车辆行驶证等有效证明经审核批准后,可申请办理禁区通行证,按指定时间、路线安全行驶。持有禁区通行证的车辆,每日交通高峰期间禁止在禁区范围内通行。办理禁区通行证可通过以下方式:

  1.市区(不含通州区)所有公安交警大队(含高速公路大队)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办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00时至11:30时、14:00时至17:30时,周六8:00时至11:30时(法定假日除外);

  2.市区巡特警支队各查报站,办理时间为全天24小时;

  3.南通市政务中心公安交通管理窗口,办理时间为每日9:00时至17:30时(法定休息日除外);

  4.南通市籍号牌货车也可登录“南通禁区通行证自助申领系统进行办理。

  本通告发布前的其它有关上述域道路通行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本通告未作规定的,仍按原规定执行。本通告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届时请广大交通参与者注意交通标志、标线的变化,自觉遵守,文明交通。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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