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全面实施月度生态补偿
提要:河南省近日出台《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和《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对环境生态补偿金开展扣收和奖励,严格按月考核,实行阶梯式奖惩,按月兑现奖惩。
河南省近日出台《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和《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对环境生态补偿金开展扣收和奖励,严格按月考核,实行阶梯式奖惩,按月兑现奖惩。
按照要求,大气主要污染物月度浓度平均值超过考核基数或水质下降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实施生态补偿金扣收措施;大气主要污染物月度浓度平均值低于考核基数或水质上升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实施生态补偿金奖励措施。
今年5月,河南首次按月执行环境生态补偿金赏罚。其中,依据18个省辖市和10个省直管县(市)空气环境质量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全省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扣收总额2266.4万元,奖励总额2134.1万元。在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方面,依据18个省辖市和10个省直管县(市)水环境质量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全省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金扣收总额1144万元,奖励总额748万元。(史楚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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