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 集中约谈26家房企
提要:4月24日,福州市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的通知》。
4月24日,福州市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的通知》。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通知文件,福州市要求开发企业做好购房人资格审核工作,严禁在未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并办理网签备案手续前,向购房人收取购房款。
开发企业要严格按照市政府相关文件的规定,向价格主管部门办理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手续。同一批次房源应当在批准商品房预售许可后10天内一次性全部公开对外销售,并按照“一房一价”明码标价规定。
开发企业要严格约束商品房预约认购行为,规范认购书条款。严禁开发企业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违规开展蓄客认筹、内部认购、电商团购等活动或收取任何形式的认购资金。
同时,福州市房管局联合福州市国土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5部门召开房地产企业座谈会,集中约谈阳光城、融侨、首开、中庚、三盛、融信、正荣、泰禾、金辉、福晟、万科、华润、保利、厦门建发、碧桂园、中海、名城、恒 大、禹洲、富力、正祥、高佳、世茂等26家房地产开发企业。
3月29日以来,福州市政府成立4个综合执法组,按照“日查、日报”工作机制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巡查整规活动。
截至4月23日,福州市累计检查了122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产中介机构,责令停业整顿26家,限期整改20家,暂停网签资格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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