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标建筑第一股“小蛮腰”申请挂牌 暂无土地证及房产证
文章来源:中装新网
据说在我天朝,北有帝都大裤衩,东有上海糖葫芦,南有广州小蛮腰。千万别说,你不知道这些是个什么鬼?
它们就是北上广的三大地标建筑——央视大楼、东方明珠、广州塔啦!
现敬告广州的亲人们,小蛮腰成功抢先于大裤衩和糖葫芦,向中国最大的资本市场——新三板,递交挂牌材料。
一旦获批,新三板“地标建筑第一股”就会落在我小蛮腰的头上啦。
此前,东方明珠广播电视塔所在的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方明珠600832),因吸收合并不再具有独立主体资格,于2015年5月20日终止上市。
中国第一高电视塔,广州市国资委实控
10月31日,广州塔旅游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塔)向股转系统递交挂牌材料。
广州塔昵称“小蛮腰”,是广州市重要的地标性建筑,也是“羊城新八景”之一,并于2013年被评为国家AAAA 级旅游景区。
公开资料显示,小蛮腰塔高600米,创造了中国第一高电视塔、世界第二高电视塔的记录,仅次于东京天空树电视塔;同时也是世界第四高建筑,仅次于迪拜哈利法塔(828米)、东京天空树电视塔(634米)、麦加皇家钟塔饭店(601米)。
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集团)持有广州塔90%股权,广州市广播电视台持股10%。
城投集团系由广州市人民政府出资成立并100%持股的国有企业,因此广州市国资委为城投集团及广州塔的实际控制人。
据东方财富choice数据,截止今天11月2日,由广州市国资委实际控制的新三板挂牌企业有7家,它们分别是:
媒体报道称,推动企业在新三板上市,是广州市国资委提高资产证券化率的一个重要手段之一,也是近几年国有资产证券化的一个重要途径。
6成主营收入靠观光游乐门票
广州塔的主要业务有观光游乐门票业务、休闲及高端餐饮业务、商铺租赁业务、婚庆及会展业务、广告业务、纪念品销售业务等。
其中,观光游乐门票业务是广州塔最核心的业务,该项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超过60%。
广州塔可供观光的景点有428 米白云观光大厅、433 米星空观光大厅、460 米摩天轮游等。
尚未取得土地证及房产证
该公司表示,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之日,尚未取得新电视塔项目地块土地使用权证以及地上建筑的房屋所有权证。
公告释义显示,新电视塔为公司变更为股份公司之前的所有名称的合称,包括广州市新鑫电视观光塔有限公司、广州新电视塔建设有限公司。
按照《物权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变动实行的是登记生效制度,对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进行登记发证程序,未依法经登记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不受法律保护。
那么广州塔为何至今没有取得土地证和房产证呢?
公告称,2006 年2 月22 日,公司与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签订“穗国地 出合 440105-2006-00001 号”《广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如约全额支付土地出让金,但由于当地相关政府部门在征地补偿问题上与被征收方之间存在争议,至今仍未能形成解决方案。
另外,上述合同约定待用地单位拆迁结案补齐拆迁资料后,相关部门需按有关规定重新计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因此广州塔面临被重新计收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风险。
为此控股股东城投集团已出具承诺函,对于广州塔可能面临的被重新计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风险,城投集团承担全部责任。
2015年8月8日,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出具的复函确认,广州塔已经完成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程序以及建设项目规划报建和验收程序。
9.8亿借款及4亿工程款待支付
公告称,由于前期建造广州塔的资金需求比较大,该公司2016 年6 月末、2015 年末及2014 年末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报表为基础)较高,分别为 72.49%、81.89%及85.22%。
所以,虽然该公司在2016 年1-6 月、2015 年、2014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42亿元、2.48亿元及1.77亿元,能持续获得正的经营活动现金流。
但是其2016 年1-6 月、2015 年度、2014 年度的运营资金分别为-10.42 亿元、-10.52 亿元以及-10.88 亿元,运营资金为负。
主要原因是因为,该公司截至2016 年6 月末,向城投集团借入的款项仍有9.8亿未清偿,此外仍有4.03 亿元待结算的广州塔建筑工程款未支付。
公告显示,广州塔在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1-6月的营业收入分别为3.51亿元、4.85亿元、2.33亿元;净利润分别为-1996万元、2912万元、54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