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台绿色建筑专项资金扶持新政
提要:自8月1日起,上海市绿色建筑、装配整体式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外窗或外遮阳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立体绿化、绿色生态城区等示范项目将实施新的地方财政支持政策。
自8月1日起,上海市绿色建筑、装配整体式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外窗或外遮阳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立体绿化、绿色生态城区等示范项目将实施新的地方财政支持政策。这是日前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上海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示范项目专项扶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明确的。
《办法》明确,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示范项目专项扶持资金在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中安排。支持标准为:绿色建筑运行标识项目二星级每平方米补贴50元,三星级每平方米补贴100元;装配整体式建筑示范项目每平方米补贴100元;既有居住建筑每平方米受益面积补贴50元,公共建筑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20%及以上和下降15%~20%的每平方米受益面积补贴分别为25元和15元;既有建筑外窗或外遮阳节能改造示范项目按面积每平方米补贴150元,外窗和外遮阳同时实施节能改造的,每平方米补贴250元;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项目每平方米受益面积采用太阳能光热的补贴45元,采用浅层地热能的补贴5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