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淘汰聚乙烯丙纶防水卷材进入倒计时》一文的批驳
来源:中国网
6月18日,零点48分,经济观察网上发表了一篇《淘汰聚乙烯丙纶防水卷材进入倒计时》的文章,此后很多网络媒体纷纷转发该文。
该文常识错误百出,以偏概全,逻辑混乱,严重误导了消费者。现将此文错误逐一批驳,以正视听。
一、论点、论据、结论没有公信力
文中提到“吉林省松原市哈达大街上的一处房地产项目自2012年开工建设,到竣工至今,由于地下室出现渗漏问题,一直未能如期销售,甲方遭遇到的直接损失和后续维修费用损失都数额巨大。据维修人员透露,渗漏问题的元凶就是地下室防水材料采用了聚乙烯丙纶防水卷材。”
1、该房地产项目名称没有说出来,渗漏问题有多严重,损失有多大都是含糊不清。没有相关的仲裁机构出具的明确数据。事实、论据都不足采信。
2、结论是“据维修人员透露,渗漏问题的元凶就是地下室防水材料采用了聚乙烯丙纶防水卷材”,没有相关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和建筑工程质量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报告,仅凭维修人员的只言片语就下结论,这个结论没有说服力。
3、即算房地产项目渗漏是真实的,采用的是聚乙烯丙纶防水材料,这个聚乙烯丙纶防水材料的质量咋样?是不是合格的国标产品?根据文中的描述都无从判别,怎么就能得出结论“聚乙烯丙纶防水卷材的材性和施工应用的可靠性都存在重大缺陷,但是却占据了国内防水材料市场30%的份额,对建筑行业造成的危害巨大”呢?作者究竟是没有调查清楚就妄下结论,犯了以偏概全的逻辑错误,还是心知肚明、受人指使,利用新闻舆论的喉舌作用故意误导读者和消费者?相信读者自有判断。
二、聚乙烯丙纶防水卷材防水功能差的结论没有数据和事实支撑
聚乙烯丙纶复合防水卷材自上世纪90年代在我国开始应用,20多年来被广泛应用于屋面防水工程、地下工程和水利、交通、市政等工程领域,工程实践有几十万例。
然而,经济观察报的文章中提到,聚乙烯丙纶防水材料是渗漏“元凶”,“产品耐老化性能差,防水功能差”,只是进行了定性判断,并未提供在这几十万例采用了聚乙烯丙纶防水材料的工程案例中,渗漏比例有多大的,即聚乙烯丙纶防水卷材质量差导致工程渗漏确切的数据支持,不应作为聚乙烯丙纶防水材料是渗漏“元凶”结论的直接依据。
至于聚乙烯丙纶防水材料“耐老化性能差,防水功能差”更是无稽之谈。聚乙烯是一种塑性材料,在100摄氏度范围内受热变形可恢复,防水层一般不会超过这个温度。且绝大多数防水层外面会有保护层,聚乙烯丙纶防水卷材不会外露使用,不会受紫外光直射,不会影响其耐老化性能。
文中提到聚乙烯丙纶防水卷材使用水泥胶粘工法不可靠。实际上,目前很多工程使用两层聚乙烯丙纶防水卷材,错缝(1/2或1/3)搭接,在整个防水系统中,层层结构起到了渗漏水的阻滞作用。而且目前聚乙烯丙纶防水卷材改进了搭接技术,聚乙烯丙纶防水材料与非固化型防水粘结料复合防水施工技术被列入2014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推广应用的十项新技术。
聚乙烯丙纶防水卷材是否耐老化性能差、防水功能差,应由国家质监部门、检测机构做大量的基础性研究和发布的权威数据,只有这些数据才可以成为依据。仅凭“业内专家表示”等子虚乌有,就可以对一种产品的生死存亡指手画脚,记者同志,你不觉得你把自己看成上帝了吗?
三、文中常识性错误百出
文中提到,“不少聚乙烯膜是从农贸市场回收的废旧薄膜”。《聚乙烯丙纶复合(PE) 防水卷材》GB 18173.1-2012国家标准明确指出,聚乙烯丙纶复合(PE) 防水卷材必须使用真正的聚乙烯颗粒原生料,用一次性热压复合而成。合格的聚乙烯丙纶防水材料怎么会是用废旧薄膜做的呢?
防水行业确实存在小厂家、小作坊用聚乙烯再生料做聚乙烯丙纶防水卷材,影响了该材料的使用年限。那我们应该打击和批判的是那些假冒伪劣的聚乙烯丙纶防水材料,而不应该“一刀切”,把质量好的聚乙烯丙纶防水材料也一概而论,把洗澡水和孩子一起丢掉啊。
文中提到,“防水的聚乙烯丙纶芯材厚度通常在0.2-0.5mm左右,远低于国标最低厚度要求。”《聚乙烯丙纶复合(PE) 防水卷材》GB 18173.1-2012国家标准里对聚乙烯丙纶防水材料的型材厚度要求是“产品芯层厚度应在 0.5mm以上”。国家标准是最低标准,各生产企业的产品标准应该高于0.5mm,作者提出的“防水的聚乙烯丙纶芯材厚度通常在0.2-0.5mm左右”的观点是怎么得来的?如果是指的假冒伪劣,你直接说假冒伪劣好了,与这个产品本身有什么关系吗?
作者提出,导致聚乙烯丙纶防水材料大量使用的原因是因为“价格低廉”,并得出结论会导致渗漏。价格低廉的就一定不是好产品、合格产品吗?奥拓和奥迪都是汽车,开奥拓就一定会导致安全事故吗?这其中没有必然的逻辑关系。
“行业标准、规范存在的漏洞与缺陷,使得这些产品(聚乙烯丙纶防水材料)仍在大量生产和使用,并由此导致工程渗漏的案例不胜枚举,已成为国内建筑工程渗漏率居高不下的主因之一。”
在我国,聚乙烯丙纶复合防水卷材具备完善的材料标准、施工规范。材料标准有《聚乙烯丙纶复合(PE) 防水卷材》GB 18173.1-2012国家标准。
多个国家设计施工规范,如《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0)、《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 50108)、《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程》(JGJ 155)等,聚乙烯丙纶复合防水卷材都被列入其中。
聚乙烯丙纶复合防水卷材是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重要产品之一。聚乙烯丙纶防水卷材质量被国家严格管控。
文中指出,地方政府也纷纷出台针对聚乙烯丙纶复合防水卷材的相关规定。作者特以《北京市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录(2014年版)》为例,“芯材厚度小于0.5mm的聚乙烯丙纶复合防水卷材,被列入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原因是产品耐老化性能差,防水功能差。”来说明聚乙烯丙纶防水材料逐渐要被淘汰。
不知道记者知不知道,早在2004年3 月18日,建设部就发布了《建设部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 第 218号公告,明确指出,禁止生产聚乙烯丙纶复合防水卷材二次加热复合成型产品;产品芯层厚度应在 0.5mm以上。因此,2004年以后生产的符合国家标准的聚乙烯丙纶复合防水卷材产品,都是一次加热复合成型、产品芯层厚度在 0.5mm以上,不在禁止限制之列。
国家淘汰的只是“采用二次加热复合成型工艺生产的聚乙烯丙纶类复合防水卷材、聚乙烯丙纶复合防水卷材(聚乙烯芯材厚度在0.5mm以下)”,而不是所有的聚乙烯丙纶复合防水卷材。这是部分和整体的区别。以一个早就不生产的东西,来说明这类产品差,作者,你的逻辑学是体育老师教的吗?
四、几点看法
1、国内建筑渗漏率居高不下,是由于工程建筑领域大量采用非标产品和假冒伪劣,防水工程招投标采用最低价中标并层层分包,施工主体无资质,施工工人无技能现象严重造成的。
目前市场上大量出现的伪劣假冒聚乙烯丙纶复合防水卷材使用再生料进行热压复合,不仅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给建筑带来渗漏隐患,还造成了误解,让人以为聚乙烯丙纶复合防水卷材质量差。我们不能因假冒伪劣现象而否定一种产品,也不能因为施工的原因导致的渗漏一味归结于防水材料的质量原因。
建议出台更多规范建筑防水工程招投标、质量控制、施工资质、工人技能、管理提升的产业政策,确保建筑防水工程安全、持久和不渗不漏。
2、新闻媒体作为党和人民的喉舌,应该要尊重事实。无论是肯定还是否定一种事物,都不应该轻易下结论,而应在建设管理、设计、施工、业主、材料生产、科研、检验等多个环节广泛开展调查研究,有确切的数据支撑再下结论。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
3、新闻机构应该要加强对记者的管理和监督,杜绝有偿新闻的发生。记者要有职业素养和道德底线。记者是无冕之王,掌握了舆论,手中的权利很大,责任就更大。希望记者同志们不要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沦为商业竞争的工具,要知道你们的一支笔,关系到千千万万人的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