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试点老年人与子女就近选公租房 首批1373套房源纳入
首批1373套房源纳入试点;符合条件的父母、子女两户备案家庭可安排同步选房
北京市住建委昨日发布多项保障房便民新政。其中,为方便保障房家庭就近照料老人,北京将在大兴高米店公租房项目开展老年家庭与子女家庭就近选房政策试点,符合条件的父母、子女两户备案家庭,可安排同步选房。
老人家庭可与子女家庭同一小区就近居住
据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北京保障房的规定,保障房申请以家庭为单位,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或已成年单身子女,这符合家庭结构日益小型化的趋势,也与公租房户型相匹配。
“但同时,目前一些老年家庭也面临着养老照料的问题。此次试行老年家庭和子女家庭的就近选房政策,主要是考虑到在老龄化社会的大形势下,保障房备案家庭中老人家庭也日益增多,需要子女就近照料。”该负责人说,按照北京保障房分配政策规定,60岁以上老年申请家庭优先选房,而子女可能因为不属于优先排号靠后,面临着选房不与父母就近,甚至选不上房不便照料父母的窘境。
“实行‘同步选房’政策,可以实现老人家庭和子女家庭在同一小区,甚至门对门的就近居住、就近照顾,让子女免去路途奔波,让老人安享晚年,为居家养老提供政策保障。”该负责人说。
下一步将出台政策再面向全市推行
此次试点的房源为大兴区高米店公租房项目,已开展配租,可配租房源共1373套。其中大套型980套(均为二居室),建筑面积区间约为57.90平方米至61.95平方米;中套型26套(均为一居室),建筑面积区间约为44.98平方米至50.26平方米;小套型367套(均为零居室,即厅室合一),建筑面积区间约为30.04平方米至32.61平方米。对参加此前房山金地朗悦等7个公租房项目统一摇号的家庭中,具有父母、子女关系的两户备案家庭,可安排同时选房。
市住建委表示,该试点针对燕保·高米店项目进行,此后将根据试点情况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再面向全市其他项目开展。(记者马力)
■ 提示
●准备材料:父母家庭主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公租房资格备案通知单原件复印件及其子女家庭主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公租房资格备案通知单原件复印件
●时间:3月12日至15日
●地点: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燕保·高米店家园项目管理处
●咨询电话: 5379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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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自住房入住前可续租公租房
新京报讯 (记者马力)今后,公租房家庭购买了自住房,在交房入住前的这段过渡期里,依然可以继续租住便宜的公租房。
此前,北京的公租房家庭在购买了经适房、限价房后,仍然可以续租公租房直至经适房或限价房入住。但自住房是新生事物,相关政策还没来得及调整。购买了自住房到入住时这个过渡期里,无法续租公租房。
此次市住建委下发的通知称,已签订经适房、限价房或自住房购房合同的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与产权单位签订补充协议的,补充协议期限内,产权单位不再提交此类家庭名单给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进行资格复核。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说,公租房家庭在购买这三种保障房时,要和公租房的产权单位签订补充协议,这份协议里会明确到入住前这个过渡期有多长。“公租房按照标准是每3年复核一遍资格,签订补充协议后,在这个过渡期里就不用复核资格了,也可以继续租住到购买的保障房入住。”不过,由于已经购房,该家庭就不能享受公租房的租金补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