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对我国浮法玻璃发起反倾销复审调查_新浪地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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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对我国浮法玻璃发起反倾销复审调查

提要:记者刘秀枝报道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2月22日发布公告,对来自中国、印尼和泰国的浮法玻璃产品发起反倾销复审调查,涉案产品澳方海关税则号为7005.29.00。目前受到澳大利亚反倾销措施的浮法玻璃厚度为3~12mm,涉及到的我国企业主要是信义玻璃旗下的信义超薄玻璃(东莞)有限公司。

  记者刘秀枝报道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2月22日发布公告,对来自中国、印尼和泰国的浮法玻璃产品发起反倾销复审调查,涉案产品澳方海关税则号为7005.29.00。应诉企业需在3月30日前提交本次复审答卷。原反倾销措施将于今年10月17日到期。

  中国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张佰恒向记者表示,因为我国对澳大利亚的玻璃出口量不多,所以这一复审调查对玻璃行业影响并不大。

  目前受到澳大利亚反倾销措施的浮法玻璃厚度为3~12mm,涉及到的我国企业主要是信义玻璃旗下的信义超薄玻璃(东莞)有限公司。

  信义集团一位高层向记者表示,澳大利亚是信义玻璃的主要外销市场之一,公司将会积极应对此次复审调查。

  2010年2月18日,澳大利亚当地一家玻璃公司向澳大利亚海关总署提交申请,要求对中国出口澳大利亚的3~12mm浮法玻璃进行调查,并采取反倾销措施。2010年4月19日,澳大利亚海关总署发布公告,正式开始了反倾销立案调查。2010年7月29日,澳大利亚海关官员组成的调查小组对信义玻璃的基本情况、出口销售情况、国内销售情况、财务和成本情况等进行实际核查。2010年12月2日,澳大利亚海关总署在公布的《重要事实声明》中称,在实际核查后,澳大利亚海关提供了核查报告和倾销幅度的计算报告,判定采用信义玻璃超薄玻璃(东莞)有限公司的成本和价格信息是适当的,并认定信义超薄玻璃(东莞)有限公司出口到澳大利亚的3~12mm浮法玻璃的倾销幅度为负2.8%(其它中国玻璃出口商的税率分别达到24%与37.2%)。根据澳大利亚的相关法律,澳大利亚海关总署于2010年12月2日终止对信义超薄玻璃(东莞)有限公司出口到澳大利亚的3~12mm浮法玻璃的反倾销调查。

  2010年12月20日,澳大利亚对原产于中国、印尼和泰国的浮法玻璃作出反倾销终裁:自中国、印尼和泰国进口的浮法玻璃存在倾销,但未对澳大利亚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因此终止对上述国家的反倾销调查。不过,这一措施将于今年10月17日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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