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广州建筑工人工伤保险新规公布 缴费标准一览
提要:2016年起建筑一线工人可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了。《办法》规定,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的建筑工特别是一线工人,应当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缴费标准为建设项目工程合同总造价的1%。《办法》规定,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的建筑工特别是一线工人,应当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缴费标准为建设项目工程合同总造价的1%。
2016年起建筑一线工人可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了。市人社局会同多部门制定的《广州市建筑业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正式发布,并将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办法》规定,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的建筑工特别是一线工人,应当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缴费标准为建设项目工程合同总造价的1%。
《办法》还规定,建筑施工企业拒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或不如实申报建设项目工程合同总造价、导致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按社保法有关规定处理。其中,不依法参保逾期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应被处以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未足缴费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