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过半市县年底前设不动产登记局

提要:从海南省不动产登记局获悉,海南省加快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及职责整合,截至12月上旬,三亚、琼海、定安、白沙、临高、琼中、洋浦、文昌、澄迈、屯昌、陵水、昌江12个市县已批准设立不动产登记局及不动产登记中心。

   从海南省不动产登记局获悉,海南省加快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及职责整合,截至12月上旬,三亚、琼海、定安、白沙、临高、琼中、洋浦、文昌、澄迈、屯昌、陵水、昌江12个市县已批准设立不动产登记局及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4年9月,海南省政府明确省国土资源厅增加实施全省不动产登记管理职责,在省国土资源厅地籍管理处加挂省不动产登记局牌子,明确省级行政机构和职责。今年7月,海南省在省级层面对国土、住建、农业、林业和海洋等部门的职责进行了调整,明确了省级职责划转要求。海南省编办近日也批准在省国土资源厅加设省不动产登记中心。海南省将不动产登记工作列入全省2015年重点改革事项,建立了不动产登记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

   为推进此项工作,海南省政府9月召开全省不动产登记工作推进会,确定了海南省不动产登记工作的路线图和时间节点。各市县政府主要负责人表示今年年底前完成职责整合和机构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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