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华未来城电梯费收两份 物价部门:临时收费应协商
“物业收取的物业费是每平方米1.6元,其中包括了0.4元电梯费,那为什么还要另外收取每平方米2.5元的装修期间电梯使用费?”近日,盛华未来城小区业主朱先生向本报热线86851999反映,新房交付使用后,物业向业主收取了三个月的电梯使用费。对于此项收费是否合理,记者咨询青岛西海岸新区发改局价格收费科,工作人员表示,每平方米2.5元的电梯使用费应属于装修期间物业收取的临时性收费,但具体收费金额以及期限,应由物业和业主双方协商决定。
业主:装修还要另交电梯使用费?
朱先生是盛华未来城小区的业主,新房是在今年9月底交付使用的,目前正在进行装修。在拿钥匙的时候,小区物业公司青岛世佳物业有限公司向朱先生按每平方米收了1.2元物业费、0.4元电梯费、2.5元电梯使用费及4.5元垃圾清理费。
对于这样的收费标准,朱先生有点“看”不懂了,“为什么在交了每平方米0.4元的电梯费的基础上,还有另外再交装修期间电梯使用费?这样不存在双重收费吗?”朱先生及其他小区业主也曾向物业公司询问缘由,物业公司给出的答复是业主在装修期间使用电梯运送装修材料,对电梯有一定的损害,在业主装修结束后需要调试电梯。
朱先生对于这样的说法不认同,“电梯之前常出故障,我们业主去找物业,那个时候物业说还没有从开发商那里接管电梯。既然没有接管电梯,为什么要由物业来收电梯使用费?”
开发商:对此项收费不知情
对于每平方米2.5元装修期间电梯使用费,盛华未来城小区开发商项目负责人赵先生表示不知情,不了解物业曾经收取过这项费用。记者来到小区物业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负责人出去开会,不在办公室,并表示没有负责人的联系方式。记者随后多次拨打物业公司电话均是占线,没能从物业方面得到回复。
物价部门:临时收费应由双方协商
11月25日,记者就盛华未来城小区业主朱先生反映的“电梯费用双重收费”的问题,咨询了青岛西海岸新区发改局价格收费科。一位姓明的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解释,“物业公司收取的每平方米0.4元的电梯费是在物业合同中明确标明的电梯使用费。而每平方米2.5元的电梯使用费,则应该是业主装修期间,临时收取的电梯使用费。电梯正常使用是载人,装修期间业主需要使用电梯装载泥沙等建材,因此物业收取该费用用于电梯维护管理。”
工作人员表示,每平方米2.5元的电梯使用费属于物业和业主之间的临时约定,不能够长期收取。但是,目前并没有明确文件对该项临时收费的时间和金额进行统一标准。“由于没有明文规定,临时收费的金额和时间应该由物业公司与业主双方协商决定。”该工作人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