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级部门32单位去年发购房补贴3.5亿
从本月初开始,广东省级政府部门开始陆续在其官网上公开2014年部门决算账本。今年是新预算法实施的第一年,根据新预算法的要求,这些账本也首次公布了机关单位公务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情况,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7项内容,全部纳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中。截至昨天下午6点,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人社厅、省交通厅、省审计厅等多个单位未公布去年的部门决算。
【去年账本亮点新看】
首晒工资和福利
仅列数字无说明
与此前不同的是,此次广东省级部门在晒账本时,除总收支、“三公”经费等传统支出外,还按经济分类科目晒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住房公积金、办公费、会议费、水电费等几十项支出。数据显示,去年44个省级部门(部分含二级预算单位或下属单位)花费将近189亿元,其中43个部门工资福利支出42.8亿元,35个部门住房公积金支出4.48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共有24家单位晒出了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一项,共计1.1亿元。但各部门均未说明此项支出的具体用途,除却单列出“福利费”外,也未进行详细说明。
福利费
●省监狱管理局(含24个二级预算单位):工资福利支出较多,高达19.4亿元
●省戒毒管理局(含13个预算单位):工资福利支出3.8亿元
●省水利厅:福利费为194.53万元
●省农业厅:福利费129.86万元
日常开支首次细到水电
有部门水电费过千万
记者注意到,与此前相比,各部门公布的决算账本中,多了一张详细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列出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小到水电费、物管费,大到退休费、医疗费等款项。不过,仅在水、电、物管费这些“日常支出”中,各部门也是有多有少,差异明显,多则数百万,少则数千元。
水电物管费
●省体育局(包括18个下属单位在内):水费322.55万元,电费为1344.21万元;物管费为827.87万元
●省水利厅(含厅机关本部和下属32个预算单位):水费支出为132.22万元;电费达509.93万元;物业管理费为17.12万元
●省发改委:水费为9.70万元,电费34.71万元,物管费49.43万元
●省统计局:水费为1.15万元,电费为13.85万元
首现会议费、住房公积金等
32单位支出购房补贴3.5亿
据悉,此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办公费、会议费等支出首次出现在省级部门决算中。其中,公布购房补贴的单位有32个,共计支出3.53亿元。另外,25家单位办公设备采购支出2006.35万元,36个部门办公费支出3373.89万元,34家单位差旅费支出4455.05万元,会议费支出624 .16万元,29家单位培训费支出2349.82万元。
不过,相较于此前的市级决算,在公布会议费时详细到开销最大的会议名称,此次省级部门会议费公开仅有花费数字,并无项目说明。
会议费
●省商务厅:会议费为21.84万元
●省民政厅:会议费为7.02万元
●省住建厅:会议费为0.16万元
【账本“三公”比比看】
车改后仍有部门添置公车
从去年开始,广东全面启动了公车改革,并率先从省本级机关开始实施。至今,广东省直机关车改取消、封存车辆已超过3000辆。而在公布的去年部门决算“三公账本”中,绝大多数的省直机关的新车购置数均为零。
然而,记者发现,仍有部分单位在去年购置了公车。根据广东省的车改方案,省直机关应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同时,行政区域内普通公务出行方式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的政策。
新购置公车
●省农业厅:新购置公务用车1辆,购置支出25.59万元,为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管理办公室购置世行项目业务用车
●省文化厅:报废2辆、更新购置2辆,支出100万元,平均每辆50万元,分别为广东民族乐团更新购置演出用大巴1辆,广州交响乐团购置更新购置演出用货车1辆
●省水利厅:三公账本中也“晒”出购置车辆支出17.98万元,但并未说明购置原因和用途
因公出境人均有的花费3.8万
去年的“三公账本”中,因公出境的费用仍然占部门三公的“大头”。其中,因公出境费用支出最多的为省外事办和省商务厅,分别为297.67万元和258.45万元。
根据省外事办的相关说明,该单位去年的出国团组数量与2013年持平,出国费用有所增加,其主要原因是去年《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提高了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标准。
同时,去年出访任务较多为拉美、非洲等路途较远航程较多的国家,国际机票费用增加。
因公出境
●省外事办:因公出境费用支出297.67万元
●省商务厅:因公出境费用支出258.45万元
●省水利厅:去年因公支出费用80.11万元,用于累计共21人次的出境费用,主要用于开展水利科技赴外交流培训及学习、水利科技信息、技术交流等,人均费用3.8万元
●省文化厅:支出为38.7万元,供用于厅机关、厅属4个单位出国团组38个、65人次的因公出境,人均费用不足6000元
多个部门未按新预算法公开明细
今年是新预算法实施的第一年。根据新预算法的要求,今年开始,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20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并对部门预算、决算中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同时,新预算法要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照其经济性质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和其他支出。支出按其功能分类分为类、款、项,按其经济性质分类分为类、款。
截至昨天下午6点,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人社厅、省交通厅、省审计厅等多个单位仍未公布去年的部门决算。
而在已公开的省级部门决算中,多个部门并未按照新预算法的要求,把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按照经济分类科目予以公开,有的则未公开到“款”级,以致公众看不到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和其他支出以及其下的更细化的支出。以省环保厅为例,其“行政运行”支出为2846万元,但其下并未有更详细的支出列表。而另外110万的“其他支出”,也并未列出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