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将实行“六统一”改革

  27日上午,市发改局在花园宾馆会议中心召开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改革听证会,就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改革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邀请社会各方面人员进行听证。听证会参加人大多对第二套方案表示支持。

  据悉,中心城区环卫收费将实行统一收费主体、统一收费项目、统一收费标准、统一收费方式、统一收费票据和统一资金管理等“六个统一”的改革。金平区、龙湖区、濠江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所有产生生活垃圾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营者、城市居民和城市居住人口,均应按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改革方案根据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处理收集、运输、处理三个环节成本监审结论,同时考虑我市社会各方承受能力以及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拟执行收费标准为垃圾收集费120元/吨(不含垃圾袋),垃圾转运费70元/吨,垃圾处理费(终端环节)50元/吨。

  按照这一标准,本次听证会提出二套听证方案。方案一采用定额收费方式,就是将现行居民袋装垃圾收集有偿服务费(清洁卫生费)和垃圾处理费(终端环节)合并为生活垃圾处理费。方案二居民类与方案一相同,非居民类采用“水消费量折算系数法”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据了解,垃圾处理费征收新标准拟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为落实政府决策,办理好人大代表的议案建议,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性,本次听证会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规定进行。设立听证人4名,分别由市人大财经委、市政协环资委和市发改局有关负责人担任。听证会参加人范围覆盖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各方面的利益关系人,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听证会旁听人员分别来自各区县发改部门、消费者、社会组织等。

  听证会上,市发改局服务价格管理科陈述了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改革方案,市价格成本调查队介绍了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成本监审情况。各位听证会参加人畅所欲言,各抒己见,从环境保护、环卫管理、环卫工人待遇、收支的监管等方面,就我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改革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深入论证。经讨论研究,与会参加人一致认为对汕头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进行改革调整是必要的。同时,与会参加人就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改革方案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为政府价格决策提供了有益参考。

  市发改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听证会参加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将如实归纳整理,充分研究,完善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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