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渝房产税试点四年涉及人群有限影响不大
备受关注的房地产税法被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事实上,与“房地产税”一字之差的“房产税”试点,已在上海与重庆开展逾四年,但影响十分有限。在未来推进房地产领域税收改革深化的情况下,房地产税立法将走向何方?对百姓和政府的“钱袋子”产生哪些改变?
2011年1月,上海与重庆率先试点向居民住宅征收房产税。
上海房产税试点,主要针对本市居民家庭在当地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 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家庭人均居住面积超过60平方米的,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适用税率暂定为0.6%;重庆房产税试点主要征收对象为个人拥有的独栋别墅(不论存量房还是增量房)、房价达到当地均价两倍以上的个人新购高档住房,以及在重庆市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二套及二套以上住房,税率0.5%-1.2%之间。
从试点执行情况看,两地房产税试点大多以户型面积划分,并采取“老房老办法,新房新办法”的政策。专家表示,房产税试点中的内容虽然只是未来“房地产税”这个综合概念中的一部分,但其在实施中体现出的一些问题,对未来房地产领域整体税收改革也具有参考价值:
——对房价影响不大。根据中国指数研究院发布的报告,上海及重庆试点房产税的前3个月,两市住宅成交量分别下降46%和26%,比同类城市降幅高10至20个百分点,但成交均价并未出现明显下跌;第二年,两地成交量均呈现较大幅度的增长。数据显示,此后3年多,房产税试点对房价的影响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对地方政府财政税收贡献不大。重庆房产税试征税的金额年均为1亿元左右。以2011年为例,当年重庆市对居民住宅征收税款1亿元,而当年重庆市本级财政收入2908.8亿元,房产税占本级财政收入的比重仅为0.03%;与重庆相比,上海的房产税征收虽然在绝对值上要多,但其占财政收入的比重同样很小。根据《2014年上海预算草案报告》,2014年上海市预计征收房产税27.6亿元,只有土地出让收入的1.7%。
——涉及人群有限。记者跟踪发现,由于房产税试点不涉及存量住房,其中上海试点中还有六条税收减免政策,这就使房产税试点没有产生巨大冲击力。在重庆,主要针对豪宅和别墅的房产税征收标准,对房屋的面积和价格进行了极为严格的限制,这种几乎为豪宅“量身定做”的房产税征收方式后来被一些业内人士戏称为房地产界的“奢侈品税”。
解读
一字之差意味着什么?
从2011年上海与重庆试点房产税,到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将以往“房产税”的提法转变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专家称“一字之差”意味着房地产领域的税收改革上升为房地产税体系建设。
在这种情况下,房地产领域的税收改革对百姓和政府会产生哪些影响?
记者统计发现,目前,与房地产有关的税收包括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契税、个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一系列的税种。记者在“北京市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上看到,仅买房人需要让开发商代交的税费,就有契税、房屋所有权证印花税、房屋登记费、产权代办费、分户发放图表费等多项。
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城乡建设经济系主任、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陈淮(微博)表示,很多相关税费集中在开发流转环节,且以间接税为主,在以卖方市场为主的情况下极易造成税负转嫁。
对此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认为,如果新增税项同时不改变供需结构的话,最后结果依然是加税。
易居(博客)房地产研究院的一份报告显示,仅今年7月,国内十大城市的土地出让金收入就达约600亿元。虽然目前大城市土地财政日子似乎过得不错,但同策咨询研究院研究结果显示,2020年左右中国城镇居民家庭住房户均套数将达到1.1套,届时,大量存量房将难以让地方政府再依靠土地财政过日子。
在这种情况下,专家表示,虽然房地产税大方向是税收结构有可能出现或增或减的调整,但是随着征收覆盖面加大,房地产税有可能对地方政府形成多重影响。
首先,比重将越来越大。上海中原地产研究咨询部高级经理卢文曦表示,房地产税的重要定位之一就是土地财政的替代者。从房产税试点看,显然仅对新增交易收税难以起到补贴财政收入功效,因此把存量也纳入征收范围是必然选择。
其次是收入稳定。一段时间以来,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过于依赖,楼市一旦有大幅波动,地方经济也会受到影响。专家认为,房地产税一旦开征,将成为地方政府稳定的税收来源。
中国社科院城市与竞争力研究中心主任倪鹏飞(博客)认为,房地产税作为未来地方重要税种,在地方组织收入和调节财富分配、抑制房地产市场投机等方面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