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申请公开费用 合肥燃气集团“沉默”输了官司

  今年初,合肥居民孙阳兵向合肥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合肥燃气”)申请信息公开。然而,接到孙阳兵的申请后,合肥燃气没有给予任何答复。日前,蜀山区法院作出判决,认定合肥燃气的做法违法,责令限期予以答复。乐居清凉电影季  肥浪带你看电影

  在合肥市贵池路与合作化路交口附近有一个合燃公园,建成已有5年时间。去年底,孙阳兵开始关注这个公园,希望搞清楚这个公园的规划和建设费用等情况。今年1月11日,他向合肥燃气邮寄了一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公民)》,申请公开“合燃公园的规划设计图纸和财政拨款的费用”。后来,孙阳兵通过中国邮政官网查询了解到,1月12日,合肥燃气签收了这份邮件。可之后,他一直没有收到合肥燃气的任何回复。

  孙阳兵向合肥市蜀山区法院提起了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合肥燃气未在法定时间内进行答复的行为违法,并限期书面予以答复。合肥燃气在庭审中表示,合燃公园是合肥燃气在自有土地上自行建设的花园,建设资金是自筹资金,不涉及财政拨款,且孙阳兵要求公开的“合燃公园的规划设计图纸和财政拨款的费用”不属于依法应当公开的信息。

  然而,蜀山区法院审理认为,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合肥燃气作为燃气经营和服务企业,属于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企业,对其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取的信息,应参照规定履行信息公开的法定职责。针对孙阳兵的申请,合肥燃气应区分情况予以答复或要求补充提供申请材料。合肥燃气收到孙阳兵的申请后却未予答复,不符合法律规定。

  日前,蜀山区法院作出判决,判令合肥燃气在判决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对孙阳兵提交的信息公开申请予以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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