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与开发商承诺有出入 业主权益谁来埋单

??房地产开发商承诺“通信接入无障碍”,可事实有出入,业主的权益谁来埋单?

??据记者调查,目前,责任主体有3个。若涉嫌虚假广告,应找工商部门维权;若涉嫌开发商与通信运营商达成垄断协议,应找当地房管局和通信管理局维权。

??然而,问题来了。房管局管不了通信企业,通信管理局管不了开发商,双方相互“踢皮球”,责任主体不清,业主投诉无门。

??通信业人说,接到用户举报,通信企业也不敢“路见不平一声吼”,毕竟客户资源在开发商手上,哪里敢得罪“上帝”。

??地产业人说,通信企业为了盈利、扩大市场份额,给回扣、签订排他性协议是市场竞争的产物,不能全归咎于开发商。

??然而,根据2007年信息产业部和建设部出台的通信设施配套规定,以及2013年工信部与住建部出台的光纤到户国标,明确指明通信配套设施所需投资纳入建设项目概算,即业主购房款中已包含通信设施费用。“总的来说,板子应打在开发商的屁股上。”省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匡绪辉认为,1998年后电信分家,开发商借运营商鹬蚌之争,先吃运营商,再吃业主,通信设施费反倒成了开发商的利润,属违反国标的行为。建议我省通信及住建系统尽快建立联动执法平台,维护政策、管好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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