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三旧”改造地块入库3243宗

  从7月1日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为提高用地审批效率,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的农用地转用审批权限,将下放至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同时,根据省国土资源厅新出台的15条稳增长用地保障措施要求,至2020年,全省实施“三旧”改造面积将达到100万亩。昨天,记者采访了解到,截至2013年12月底,我市“三旧”改造地块入库3243宗,改造用地面积14.699万亩。

  日前,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提出了稳增长的15条措施,要求全省各地从提高认识、保障用地、加快用地报批、推进“三旧”改造、节约集约用地、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等6个方面,进一步做好稳增长用地保障工作。其中包括高速公路、铁路、城际轨道、机场等交通基础项目以及纳入省和地级以上市重点项目计划、专项规划的水利项目,可按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办理建设用地手续,占用基本农田的可以从多划的基本农田中扣除,按占用一般耕地办理用地手续等。

  记者采访了解到,近年来,在汕头市委市政府的重视支持下,我市积极推进“三旧”改造、节约集约用地工作,有效稳定改造主体的政策预期,保证市场的公平运作。据统计,截至2013年12月底,我市“三旧”改造地块入库3243宗,改造用地面积14.699万亩,其中旧城镇2.514万亩,占17.1%;旧厂房4.383万亩,占29.8%;旧村居7.802万亩,占53.1%,有力地推动了我市的城市建设和产业转型升级,提高了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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