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住宅医院教学楼禁用玻璃幕墙

提要:深圳高级中学初中部被众多整栋都是玻璃幕墙的高楼包围,学生饱受光污染之苦。规则还明确以下几类建筑应慎用玻璃幕墙,⑴毗邻住宅、医院(门诊、急诊楼和病房楼)、保密单位等建筑物。

  深圳高级中学初中部被众多整栋都是玻璃幕墙的高楼包围,学生饱受光污染之苦。(资料图)南都记者 王子荣 摄

  南都讯 记者郭启明 《深圳市建筑设计规则》将于8月1日正式施行。按照规则,包括住宅、医院、中小学校等八类建筑部位禁止使用玻璃幕墙。此外,如污水处理中心、焚烧厂的相邻“嫌恶性”市政公共设施必须明确标识。

  相邻火葬场垃圾焚烧厂须明示

  深圳市规土委表示,为保证规则的实施效果,该规则于去年10月28日开始试行。在近9个月的试行时间中,市规土委从诸多设计案例中及时发现问题,补缺堵漏。该规则目前已经市法制办审查通过,并在市政府公报上发布,将于8月1日正式施行。

  该规则强调建筑总平面布局及邻里关系的重要性,要求总平面图必须真实反映周边用地的现状和规划情况、片区交通和市政公用设施情况(尤其是相邻“嫌恶性”市政公共设施必须明确标识),统筹考虑本地块与相邻地块的建筑布局关系,保证公共通道、视线通廊等公共利益的实现。规则中提及的“嫌恶性”市政公共设施,包括火葬场、精神病院、垃圾焚烧厂等。近年来因为邻近居民的反对颇为敏感,已经成为容易引发环境群体事件的导火索。规则出台后,将使得这些设施的信息进一步公开透明。

  8类建筑禁用玻璃幕墙防“光污染”

  玻璃幕墙爆裂、脱落等成为城市安全隐患,光污染问题更成为新的“城市病”。2012年上海出台了关于建筑玻璃幕墙的管理办法,明确要求7类建筑禁止使用玻璃幕墙,深圳市民由此也一直呼吁出台类似办法。

  新发布的规则中,明确规定八类建筑部位不能使用玻璃幕墙。包括住宅、医院(门诊、急诊楼和病房楼)、中小学校教学楼、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以及立面改造工程等二层以上部位,建筑物与中小学校的教学楼、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等毗邻一侧的二层以上部位,此外还有处在T形路口正对直线路段处的建筑物。

  规则还明确以下几类建筑应慎用玻璃幕墙,⑴毗邻住宅、医院(门诊、急诊楼和病房楼)、保密单位等建筑物。⑵城市中划定的历史街区、文物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内。⑶位于红树林保护区及其他鸟类保护区周边的高层或超高层建筑。以下位置不宜设置玻璃幕墙:⑴位于城市道路交叉口。⑵城市主干道、立交桥、高架路两侧的建筑物2 0 m以下和其余路段10 m以下部位(高度平路面起算)。根据规定,如需设置玻璃幕墙,应采用低反射玻璃,考虑对邻近建筑或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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