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严禁突破土地规划建新城新区
近日,笔者从省国土资源厅获悉,我省将强化土地用途管制,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地用地,建设项目选址必须在允许建设区,严禁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设立新城新区和开发区(园区),设区市主城区用地最高不超过本市用地指标的25%。
我省将探索产业规划、城乡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多规融合”,严格控制城市建设用地规模,确需扩大的,要采取串联式、组团式、卫星城式布局,避让优质耕地。规划修改调整的范围控制在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内的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严格控制禁止建设区的修改调整。
为加强耕地、基本农田保护,严守耕地红线,省国土资源厅提出,项目建设选址必须符合规划,严禁规划跟着项目走,严格控制城镇外延,规划调整不能涉及基本农田。线性工程占用耕地100公顷以上、块状工程70公顷以上的预审项目,必须由省级组织实地踏查论证。
省国土资源厅提出,统筹推进县域经济发展用地需求。省级重大基础设施工程用地指标和未利用地指标实行先报先用,既要保障基本需求,又要避免盲目审批,闲置浪费。符合国家立项条件,而没有争取国家立项,或应该由市级立项,却包装拼凑省级立项的项目,不得使用省重大基础设施工程用地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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