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养老待遇领取资格开始认证

  金陵晚报讯(通讯员 赵丹 王俊 记者 林巧芬)近日,记者从溧水区人社局相关部门获悉,即日起,溧水区正式启动了2014年度全区各类社会养老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该项工作将于6月30日结束。溧水区人社局有关负责人提醒市民,对于6月27日前还未参加认证的人员,将从7月起暂停相关养老待遇的发放,直至认证后才能恢复发放。

  哪些人员需认证?

  据溧水区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此次认证的对象为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享受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和享受供养直系亲属定期救济费的人员;领取工伤1-4级享受定期待遇人员和工亡直系亲属定期救济费的人员;享受被征地人员征地保障金、老年生活困难补助的人员;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原新农保)养老待遇的人员等五类人员。其中,今年1月1日以后新增办理养老待遇的人员不用参加此次资格认证。

  需带哪些材料?

  溧水区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携带养老金存折,并出示社会保障卡(医保卡)或身份证(携带资料下同)可到退休前所在单位或主管局进行认证;领取工伤1-4级享受定期待遇人员和领取工亡直系亲属定期救济费的人员,携带相关证件到区人社局一楼大厅七号窗口参加认证。

  同时,享受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享受企业供养直系亲属定期救济费的人员、享受被征地人员征地保障金人员、老年生活困难补助的人员和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的人员按照方便就近的原则,携带相关证件到居住地的各镇(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各社区社会保障服务所参加认证。

  如何委托代登记?

  此外,长期居住在溧水区域以外的企业离退休人员、企业供养直系亲属携带相关资料到当地社会保险机构或当地公安派出所参加认证(认证通知由溧水区结算中心直接寄给本人)。80岁以上和起居不便的人员,如本人无法参加认证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登记。被委托人代为登记时,除携带委托人相关资料(身份证、户籍证明)外,还需携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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