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土地证办真房产证 法院等多部门知情仍拍卖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昨天,《新闻纵横》关注了河南郑州杨先生的蹊跷遭遇:他通过法院拍卖竞拍到的房产,土地证竟然是伪造的,而通过这个伪造的土地证办出的房产证却是货真价实的。
假土地证办出真房产证,到底是谁的责任?在记者的采访中,事件相关方统统推责,并且法院和房管局还表示,只要杨先生交齐尾款,将协助他过户。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房产证需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红线图等一系列相关要件,那么,假土地证到底是如何办出真房产证,并最终到达拍卖环节的?
原本想投资赚钱的杨先生万万没有想到,自己通过法院拍卖途径拍到的房产,土地证竟然是假的!通过多方打听,杨先生终于搞清楚了自己拍下的这三处房产的来历。
杨先生:它最早应该是四五年前,一个叫赵玉娣的,她租的是当地村民,就是房屋所在地,一个叫小潘庄的村子,租的它的土地,在租的土地上建了一个厂房,建 完了厂房,她伪造了土地使用证,伪造了建设规划许可证,拿着证件去中牟县房管局,就把这个房产证给办出来了,用办的房产证又去农业银行去贷的款,贷完款以 后,款没有还清,农业银行就把她起诉到中原区法院了。
2003年,小潘庄村委会和赵玉娣所属的博林木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小 潘庄将二组、三组的集体土地租赁给柏林木业有限公司建设厂房。中牟县小潘庄村主任李红宾说,以赵玉娣的名义办理的这土地字号为“牟国用(1999)字第 226号”的土地证,办证时间、土地位置和实际情况都不相符。
李红宾:2000年以后租给她的,但是她九几年就办这个土地证了,那不是开玩笑呢吗?土地证很明显是假的,你看她办那个土地证复印件,她办证的时候还没租我们那个地呢,不可能提前那么有眼光。先把土地证办出来是吧?
中牟县国土资源局开具的一份证明显示,土地字号为“牟国用(1999)字第226号”的土地,权利人并非赵玉娣,土地位置也并不是博林木业有限公司所在的位置。
记者曾以新建厂房要办理土地证的名义向郑州市房产交易中心咨询,工作人员明确答复记者,租赁的农村集体土地并不能办理房产证。
记者:人家村子里的集体土地,然后我们想盖一个厂房,新的厂址,我们想办一个房产证,不知道需要什么手续?
工作人员:集体土地能给你们办么?租人家的土地,不是自己的土地肯定办不了。集体土地现在也不办啊。
那么,博林木业有限公司那张如假包换的房产证又是怎么办理出来的呢?竞拍到博林木业厂房的杨先生曾到中牟县房管局进行询问,一位工作人员这样回复:
工作人员:当时是这样,当时她来办证的时候,不知道她用的假土地证。《房屋登记办法》规定,她提供虚假材料,她得承担责任。当事人该承担,赵玉娣该承担责任。
杨先生:谁去追究她的责任啊?
工作人员:我们也是受骗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