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酝酿出台物业收费新政

  物价上涨,物业喊亏;物业费低,物业多方“创收”引发争议;部分物业低价竞争,物业服务质量有所下滑……随着新《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1月1日起施行,调整物业费,这个有些敏感的话题再次引发人们的关注与热议。

  淮安人之所以关注这个《办法》,是因为现行的物业收费依据——《淮安市市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还是一份自2005年开始施行的细则。其规定,住宅物业收费指导价为0.15元-0.5元每月每平米。

  物业费牵涉到千万户的居民,也关乎物业行业的生存和发展,毕竟,“没有好的物业行业,就没有好的家园环境”。从这两点看,物业费是一个关切民生大问题。

  记者日前从市住建部门得知,随着省新《办法》的施行,淮安也在酝酿出台新的物业收费细则。对于这份细则,淮安各界又有哪些期待?就此热点话题,记者展开了走访。

  收费高的新小区:

  物业费能否压一压?

  在一些新小区,物业费早已调整到较高的水平。据了解,我市的某些新小区,多层住宅收费已经达到0.8元每月每平米,高层有的已经超过1.5元每月每平米。

  在 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家新建成的小区,业主金先生对每月1.4元每平米的物业费存有诸多看法。首先,收取这么高的物业费缺乏依据,早已超过了2005年实施细 则规定的指导价及浮动的范围,旧规定在新小区渐成一纸空文。其次,新小区与老小区相比,配套设施都比较完善,维修费支出很少,“收这么高的物业费,实在令 人难以接受”。

  靠停车费养活的老小区:

  物业费能否调一调?

  谈 先生是淮安一家物业公司的总经理。从业十多年的他,对涉及物业的新政格外敏感。这两天,他从媒体上看到很多省物业收费管理办法的解读性报道。令他格外兴奋 的一条是,自今年起,“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每三年内对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以及相应的基准价与浮动幅度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适时调 整。”

  谈先生说,住宅物业费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进行适时调整,这并不是首次提及。在2005年施行的《淮安市市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中就有明确的说法,去年5月1日施行的新的《江苏省物业条例》中也有类似的表述。但不同的是,这一次给出了明确且具体的调整时间段。

  谈先生说,他们公司接管的两个住宅小区项目都是2000年左右建成的,物业费自建成交付到现在一直未变。转眼间,已经十多年了,这十年来,光保安工资就从当初的月薪300元涨到1300元,物业公司运行成本已经上升了很多。

  为什么老小区的物业费十多年原地不动,公司业务还能维持下来?“就靠停车费养着。”如果没有停车费,物业肯定早已陷入入不敷出的境地。在谈先生看来,《办法》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适时调整物业费的时间,是对物管行业发展负责任的规定。

  业委会委员:

  调价前能否先理顺关系

  2010年,经居民推选,退休市民老李成了其所在小区的“当家人”。3年来,他自认为为业主做了不少实事,与物业间也进行了不少的真诚沟通。但老李发现,物业费调整依然是个敏感的话题,因为与停车费调整相比,这涉及到小区的每家每户。

  老李说,小区收入现在远不是物业费一项,还包括停车费、广告费、摊位费和房租费等。在大部分小区,这都是物管的收入。调整物业费就会涉及到物业成本核算和收入公开,只有用数据说服业主才能得到理解。

  但实际上,即便物业公司拿出了真实的物业经营收入来公开,却依然难以取得大多数业主的信任。“理顺关系很重要,按照物业条例的规定,停车费就不应该完全被物管拿走。可实际上,现在停车费、广告费都成了物业的收入来源。有时候,这些钱比物业费更加可观。”

  小区业主:

  调价后服务能不能跟得上

  “一个好的小区需要提供好的服务,同样,一个好的物业公司它需要业主的广泛配合支持和企业利润作为依托,因为他们不可能贴钱提供服务。”基层物业管理者陈先生说,物业是现代服务业,业主购买物业服务应该支付相对应的费用。

  而事实上,由于物业服务难以量化,服务跟不上、不到位,则成为不少业主不交,甚至反对调整物业费的理由。很多小区业主认为,价格调整,服务也得跟着有起色。

关键词:宏观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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