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娘舅解答:楼上漏水楼下遭殃房东房客如何担责
孙大妈是新兴街道越运里的住户,家住3楼,今年8月刚刚装修好房子,是准备给儿子做婚房的。
三方发生纠纷
前几天,孙大妈回家后突然发现家里“水漫金山”,一片狼藉,损失惨重,立即意识到是4楼阳台上的水龙头爆裂导致漏水,殃及楼下。
孙大妈立即找到4楼住户刘先生要求赔偿。刘先生表示自己只是该房的租客,阳台上的水龙头产权是房东的,让孙大妈找房东解决,一脚把赔偿的“皮球”踢给了房东林女士。
房东林女士则对孙大妈说,房子交给房客刘先生的时候水龙头还是好好的,漏水是房客使用不当造成的,责任不该由自己全额承担,而应由自己和房客共同承担赔偿才对。
到底该谁赔,赔多少,三方之间发生了纠纷,于是,他们一起来到新兴司法所,请求街道老娘舅来调解。
首先协调赔偿金额
新兴街道老娘舅朱扣娣接待了各持己见的当事人,听取了双方的叙述后,她作出判断,孙大妈是整个事件的受害者,没有任何过错。租客刘先生和房东林女士共同侵权,但其法律关系还需进一步梳理。对此,各方都表示认可。
老娘舅制定了“分步解决、各个击破”的调解步骤:首先让孙大妈提出一个合理的赔偿金额,然后再来解决赔偿金额的分担问题。经过老娘舅认真细致、苦口婆心的劝导工作,双方从一开始的25000元赔偿金,最后协调到了17000元。
兑现受害方赔偿金
金额确定了,迈出了第一步,老娘舅本想调解工作会顺利进行,但在17000元如何分担的问题上,刘先生和林女士互不相让,都认为对方应负主要责任,应该承担大部分的赔偿金,调解一时陷入了僵局。
为了厘清双方承担责任大小的问题,老娘舅决定实地走访查看。走访中她发现,出租房屋中的洗衣机水管直接连接着水龙头,而水龙头一直处于开启状态,这次爆裂的水龙头也有老化的痕迹,看来,老化是造成这起意外事故的主要原因。
在整个事件中,房东林女士疏于管理和提醒,应该承担大部分赔偿责任,而房客刘先生作为承租人,也存在不当使用洗衣机的行为,发生事故后也没有及时处理,进而导致了更严重的后果,需承担次要责任。
对老娘舅的分析,双方表示理解和认可,但是房客刘先生以自己没有收入为由,始终不肯点头承担20%的赔偿金。调解又陷入了僵局。
如果不能最后兑现赔偿金,整个调解将功亏一篑。
老娘舅及时调整思路,找到了房东林女士,希望林女士先行支付17000元给孙大妈。如此做法原因有三个:第一,林女士在整个事件中负主要责任;第二,从改善邻里关系出发,换位思考,林女士应体谅受害者孙大妈;第三,先行赔付之后,老娘舅会继续帮助协调解决她跟租客之间的赔偿金承担问题。在老娘舅坚持不懈的努力下,房东林女士终于答应先行赔偿17000元。
受害者孙大妈和房东林女士握手言和之后,老娘舅顾不上喘口气,又着手为房东林女士和租客刘先生之间赔偿金承担问题出谋划策了,但她觉得,这个环节毕竟比前面的确定总额、落实先行赔付要简单得多。(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老娘舅感言
在整个调整过程中,抽丝剥茧,由易到难,层层推进,及时转变调解思路,以法为据,干净利落,最终收到了阶段性的效果,这个案例再次体现了调解的复杂性和老娘舅工作的艰辛。
这个案例涉及的法律依据是《侵权责任法》,其第十三条规定,承担连带责任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部分或全部责任人承担责任;第十四条规定,连带责任人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相应的赔偿数额;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支付超出自己赔偿数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