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经济适用房资格复核 申报人信息将联网比对

  东北网12月18日讯 昨天,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一年一度的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复核开始了。此次复审过程中,哈市抬高了经济适用房准入门槛,申请人需填报家里是否有车、有企业,是否有商铺,经过网上信息比对,不合格者将被清退出经济适用房保障资格。

  作为一项满足城市低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的住房保障制度,长期以来哈市一直对经济适用房申请人群资质有着严格的准入审定。但是,社会上仍有个别人钻空子,弄虚作假,以办假户口、假房证,或者隐瞒虚报实际收入等不当手段,骗取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参加摇号分房。直接导致开着宝马、坐着奔驰的人也住进了经济适用房,而真正需要保障的无房户、家庭收入低买不起房子的家庭得不到保障。

  市住房局相关人士介绍,今年经济适用住房的复核将更加严格,居民填报复核表时,除了要如实填报户口所在地、家庭成员收入情况、有无房产,还特别增加了家庭中其他财产性信息的申报,如有无车辆、是否开办企业、是否有商铺等情况,并附加“承诺书”。目的就是要把过去不符合规定的浑水摸鱼者挡在门槛之外。

  昨天上午,记者在南岗花园街道办事处看到,工作人员正紧张地接待申报人员,为了让辖区内去年具有经济适用房资格的居民不错过复核时限,繁荣街社区挨个给每家每户打电话通知。据工作人员透露,今年的复核收口紧了,复核表报到区再报到市里,市里10余个部门联网信息汇总,只要点击申报人姓名,其家庭房产、财产以及医保、公积金缴存情况一目了然。以后申请经济适用房,再想蒙混过关不可能了。

  经济适用住房申报条件

  按照《哈尔滨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每年申请经适房的家庭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含符合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家庭收入符合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家庭标准;无房或者现住房面积低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6平方米);未享受过福利分房或者经济适用住房政策,以及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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