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置业为8家全资子公司增加44亿融资担保
12月16日晚间,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该公司12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铁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增加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中铁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为青岛中金渝能置业有限公司等8家全资子公司增加融资担保,额度合计44.08亿元。
其中,为青岛中金渝能置业有限公司增加担保的金额为17.56亿元,受益人中原信托有限公司,担保期限自主债务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止。
为蚌埠中铁置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增加担保的金额为7.45亿元,受益人为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担保期限自主债务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止。
为三亚中铁置业有限公司增加担保的金额为1.38亿元,受益人为农业银行下属分支机构等金融机构(将视项目融资实际情况而定),担保期限自主债务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为沈阳中铁盛丰置业有限公司增加担保的金额为3.31亿元,受益人为光大银行下属分支机构等金融机构(将视项目融资实际情况而定),担保期限自主债务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为中铁天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增加担保的金额为4.9亿元,受益人为农业银行下属分支机构等金融机构(将视项目融资实际情况而定),担保期限自主债务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为中铁置业亳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增加担保的金额为6.15亿元,受益人为建设银行下属分支机构等金融机构(将视项目融资实际情况而定),担保期限自主债务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为西安中铁长丰置业有限公司增加担保的金额为8.3亿元,受益人为民生银行下属分支机构等金融机构(将视项目融资实际情况而定),担保期限自主债务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为杭州中铁和丰置业有限公司增加担保的金额为2.5亿元,受益人为光大银行下属分支机构等金融机构(将视项目融资实际情况而定),担保期限自主债务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对于上述增加融资担保额度的原因,中国中铁方面表示,随着开发项目的增加,融资需求不断扩大,目前中铁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担保额度已经不能满足需要,因此,中铁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申请为青岛中金渝能置业有限公司等全资子公司增加融资担保额度。
据悉,中国中铁于今年初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其中包括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中铁置业集团有限公司2013年度为其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有效额度总额116.4亿元。
截止2013年6月末,中国中铁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289.21亿元,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165.44亿元,上述金额分别占该公司2013年6月末净资产的31.96%和18.28%。无逾期对外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