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重大事故最高罚2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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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市质监局首次发布了本市电梯安全标识和《超高层楼宇应急预案编制指南》。
从明年开始,本市重点区域电梯每年将开展风险评估并社会公示,存重大安全隐患电梯将政府监督整改。
京华时报记者王晟
发布
重点区域
电梯将风险评估
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邢磊介绍,未来每年质监局都将对全市范围内公共交通、超高层建筑、老旧居民住宅等重点场所使用的电梯开展风险识别和风险评估,并制定管控措施。评估结束后,将向社会公示总体状况,通报责任单位进行提示,并通报行业主管部门监督整改;同时还会将重大安全隐患通报所在地政府监督整改。
目前首次评估已结束,共涉及电梯6278台,占上述重点场所电梯总量的25%。
重大事故
最高处罚200万
据了解,明年1月1日《特种设备安全法》将实施,其相比此前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加大了处罚力度。对发生重大事故负有责任的单位,除依法承担相应赔偿等责任外,最高处以200万元罚款。
该法调整了对于严重违法行为的处理方式,由原来的责令限期改正,变为直接处罚。例如,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责令停止使用,处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焦点
地铁内扶梯
全装“黑匣子”
邢磊告诉记者,两年前,北京市在东城区试点物联网技术应用,2000台电梯装上了“黑匣子”(安全运行实时监测系统)。这些电梯将装设联网报警器,实时监测电梯运行状态。目前该工作安装部分已经结束,明年上半年终极验收。
未来这种物联网黑匣子技术将普及到本市的全部电梯,这其中也包括了轨道交通里的扶梯。
超高层电梯
一楼宇一预案
市质监局昨天还发布了相关《应急指南》,将督促各单位根据指南制定电梯《应急救援预案》,全市超高层建筑电梯做到“一楼宇、一预案”。
目前,全市高度超过100米的超高层建筑共有120余幢,共有电梯3000余台。超高层建筑电梯速度快、载员多、楼层高、使用时段集中,一旦发生电梯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难度大,易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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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报告
市质监局公布数据,北京市万台设备事故起数从2006年的0.73下降到2013年的0.07,万台设备死亡人数从0.8下降到0.07,两项指标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2013年1月至今,北京市发生特种设备事故1起,死亡1人;发生特种设备相关事故8起,死亡6人。
名词解释
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其中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为承压类特种设备;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为机电类特种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