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廉租房自愿申购者可向区房管部门提申请
兰州晚报讯 (记者赵文瑞) 自11月29日起,我市启动了今年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家庭公示。近期,近郊四区的多处廉租房项目陆续开始给符合条件的住户办理入住手续。12月17日,安宁的刘先生告诉记者,“我是廉租房申请户,最近分到了培黎广场山坪子的一套廉租房,已经开始办理入住手续了,不过我想直接把这套廉租房买下来,不知道是否可以?什么时候能申请?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据了解,为了回笼资金保证保障房后续建设,我市自2010年左右起相继出台了文件支持廉租房“可租可售,共有产权”。“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且有自愿购买意向的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可向所在县区住房保障部门提出购买廉租住房申请”,刘先生可以先办理入住手续,随后再先向安宁区房管局提交购买申请,区级房管部门要在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家庭情况、住房情况、收入情况等进行审核,经过一些复核确认后签发廉租住房配售通知书。具体申请流程可参照我市2010年发布实施的《兰州市城镇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共有产权配售管理实施意见》,申请购买者也可到市房管局廉租房管理处详细咨询。
不过,市房管局廉租房管理处特别提醒申购者注意购买后的产权问题,“虽然廉租房购买价格相对低廉,但根据省政府2012年出台的相关文件规定,目前廉租房购买后实行共有产权,即个人产权比例为60%,政府产权比例为40%。也就是说,这套申购的廉租房只能供申购者本人家庭自住使用,未来不能出租、出售、出借、转让、置换、抵押、赠予等。”之所以是个人与政府共有产权,是因为廉租房的配售价格有各种政府补贴和优惠,即“按廉租住房建设成本价减去中央和省级财政补贴廉租住房建设资金后,再给予20%优惠。”
关键词:宏观政策